香港環保節2003
「轉用充電池」標語創作及標誌設計比賽指引
目的: | ||
- | 向學生及大眾推廣使用充電池的意識; | |
- | 鼓勵學生及大眾養成減少使用用完即棄電池的良好習慣;及 | |
- | 響應政府減少廢物的措施。 |
標語創作比賽:
凡日校小學生均可參加標語創作比賽。中文或英文標語的字數限於30字以內。 每件作品必須列印於橫向的A4紙張(29.7厘米x 21厘米),字體大小為60。每名小學生只可以經學校校長或自行遞交一件作品。
標誌設計比賽:
標誌設計比賽分為兩組 — 中學組及公開組。參賽者只可選擇兩組的其中之一作賽及只可遞交一件作品。每件作品必須列印/繪畫於橫向的A4畫紙(29.7厘米x 21厘米)。參加中學組比賽的學生可以經學校校長或自行遞交作品。參加公開組比賽的人士請自行遞交作品。
評審準則: | |||
標語創作比賽 | |||
- | 切合「以充電池代替用完即棄電池」的主題 (50%) | ||
- | 創意 (50%) | ||
標誌設計比賽 | |||
- | 切合「以充電池代替用完即棄電池」的主題 (40%) | ||
- | 創意 (30%) | ||
- | 美感/藝術表現 (30%) | ||
獎項:
各組別設冠、亞、季軍及優異獎,另增設中學及小學最佳參與獎。
投稿方法:
所有參賽作品須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一)或之前郵寄或於辦公時間內送達: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2樓環境保護署社區關係組。所有參賽作品背面必須寫上參加者的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號碼、就讀學校(只適用於學校組別),並於信封面寫上比賽及參賽組別。若經校長統籌及遞交參賽作品的學校,請連同填妥的報名表格,一併遞交。請勿以傳真方式投稿。
得獎名單公佈及頒獎:
頒獎典禮將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六)舉行。(得獎者將獲個別通知)
參賽細則:
- 來稿一律不獲退還。
- 作品必須為原創,未經公開發表或於其他比賽中獲獎。
- 環境保護署及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保留將得獎作品結集出版、展覽及在任何媒體發佈之權利。
- 作品之版權歸於舉辦機構所有。
- 評判人選由大會決定及挑選,賽果以評審委員會決定為依歸。
截止日期: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查詢: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環境保護署社區關係組陳立祖先生(電話:2594 6132) 詳細資料請瀏覽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網頁(http://www.ecc.org.hk)或環境保護署網頁(減少電池廢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