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2000
環保署積極執法對付污染
環境保護署署長羅樂秉今日(星期三)表示,環保署透過積極的執法行動,以確保環保法例獲高度遵守。
羅樂秉在國際環保執法交流會開幕禮上說,環保署十分重視轄下六個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投訴熱線所接獲的投訴,並會優先進行調查。
他說:「在一九九九年,環保署處理的污染投訴個案及成功檢控的個案分別為二萬二千七百六十一宗和一千六百八十一宗,涉及罰款達二千一百九十萬元。」
他指出,環保署去年接獲的投訴及檢控數字較五年前高出近三倍。他認為,市民不願意再容忍環境問題,是數字上升的其中一個主因。
「由於環保署的工作日益繁重,我們需要改善環保法例和執法行動的效率。」
「因此,環保署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於一九九九年年底開始改變執法方式,以多項污染為基礎,稱為綜合污染管制。」
「新成立的綜合污染管制隊伍由經訓練的環境保護督察組成,他們均能夠在一次巡查行動中同時處理不同類型的污染問題,使我們的工作效率大為提高。」
今次的交流會亦有助進一步改善本港環保法例的執法行動。
羅樂秉說:「交流會亦會令我們獲得其他國家在執法行動方面的最新資料,有助我們面對新挑戰。」
交流會為期兩天,由環保署負責安排,在世紀香港酒店舉行。交流會是香港與加拿大的環保合作諒解備忘錄一九九九工作計劃的其中一個項目。
該份備忘錄在一九九八年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加拿大環境部共同簽署。
加拿大環保當局的代表團,以及來自英國和澳洲的專家應邀出席是次交流會,分享他們在制訂和實施有關污染管制執法行動的經驗和知識。
另一位於開幕禮上致辭的嘉賓為加拿大環境部地區主管(太平洋及育空地區)李維立。
完
二○○○年三月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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