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2000 環保署公布四月份檢控數字 四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一百二十七宗。 其中有二十九宗個案是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二十六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四十六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而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則有二十六宗。 法庭判罰的款額由五百元至六萬元不等。 一名男子因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規定,被判罰款四萬元及監禁二十八日,緩刑兩年。 完 二○○○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