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2000 環保署公布十一月份檢控數字 十一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一百二十八宗。 其中有三十四宗個案是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三十二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三十一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而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則有三十一宗。 法庭最高判罰款額為十萬元。 一間公司因未持有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而使用機動設備,上月被判罰款十萬元。 完 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