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環保署有條件批准上水至落馬洲支線環評報告
環境保護署署長今日(三月十一日)有條件批准上水至落馬洲支線隧道/高架橋方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該環評報告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於二○○二年一月七日至二月五日供公眾查閱。環境諮詢委員會轄下的環評小組委員會在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及二月七日的會議上深入研究該環評報告,而環諮會亦在二月二十六日的會議上詳細討論及通過該報告,並提議加入四項條件。
環保署署長在考慮於供公眾查閱報告期間所接獲的八十六份公眾意見書,以及環諮會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提出的意見後,作出決定。
工程倡議人九廣鐵路公司須全面履行環評報告內所有建議,並遵守嚴格的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
九廣鐵路公司須在動工前成立環境委員會,就工程的環保工作提供意見及進行監察。環境委員會的組成須具廣泛代表性,並使環保署署長感到滿意。環境委員會亦須積極監察擬議管理措施的成效,以能確保整體工程不會導致有關棲息地的生境功能有淨損失。
九廣鐵路公司在編寫《環境監察及審核手冊》時須諮詢環諮會,並定期向環諮會匯報監察工作的進展和結果。監察計劃須以與工程範圍相關的基線數據為基礎,並以最佳方法更新。
若擬議的管理措施未能達至已獲批准的環評報告所訂明的效果,九廣鐵路公司須採取進一步措施,彌償因落馬洲魚塘有所減少而導致的任何淨生態功能損失。
鑑於市民對工程的關注,監察數據和結果須具高透明度。所有環境監察及審核的數據及結果、所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要求提交的報告和所有表現測試數據及結果,均須在獲得這些資料的最短時間內,透過九廣鐵路公司設立的網頁、《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網頁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公布。
所有環評報告的建議和環諮會所提出的條件將會加入成為環境許可證的適當條件,這些條件可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執行,而九廣鐵路公司須嚴格遵守這些條件。
完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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