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環保署邀請有意提供認可微粒消減裝置的供應商提交意向書
環境保護署今日(十一月四日)開始,邀請有意為其適用於歐盟前期柴油輕型車輛的微粒消減裝置作出批核申請的供應商提交意向書。
政府正研究準備於二○○三年推出一套建議規例,規定所有歐盟前期柴油輕型車輛,必須安裝認可的微粒消減裝置。
環保署發言人說:「環保署將要求認可的消減裝置須能將歐盟前期柴油輕型車輛所排放廢氣中的微粒量減低最少百分之三十。」
「邀請提交意向書,是推出有關建議規例的準備工作。」
政府於二○○一年完成一項計劃,為這類車輛提供資助,以安裝微粒消減裝置。
大約百分之八十的有關車輛已獲資助,安裝微粒消減裝置。」
發言人說:「這安裝計劃是一九九九年施政報告中減少車輛廢氣排放的措施之一。」
歐盟前期柴油輕型車輛包括於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首次登記的柴油私家車、輕型巴士和車輛總重不超過四噸的輕型貨車,以及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首次登記的柴油的士。
市民可於環保署網頁索取申請表格及指引,網址為http://www.epd.gov.hk/.
查詢可致電二五九四 六三七一,與環境保護署車輛廢氣組聯絡。
完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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