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環保署公布一月份檢控數字
二○○三年一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三十五宗。
其中十一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九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八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五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而違反《海上傾倒物料條例》的則有兩宗。
一月份的個案最高判罰額為兩萬元。
一間公司因未持有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而使用機動設備和進行訂明建築工程,兩項定罪各被罰款兩萬元。
另外,四間公司亦各被判罰款兩萬元。其中兩間公司因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規定而使用機動設備被定罪;一間公司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規定,而另一間公司則未有採取措施控制空氣污染物的排放。
完
二○○三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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