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香港及加拿大簽署延續「環境事宜合作諒解備忘錄」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右)與加拿大環境部部長戴維‧安德森(左)今日(九月十一日)續簽兩地「環境事宜合作諒解備忘錄」(諒解備忘錄),加強雙方在環保方面的合作。
這是自雙方在一九九二年首次簽署諒解備忘錄以來的第二次續簽。首次續簽在一九九八年進行。備忘錄每五年續簽一次;而備忘錄之下的工作計劃則每年議定及簽署一次。
香港特別行政區環境保護署及加拿大環境部今日亦根據諒解備忘錄而簽訂二○○三至○四年度的工作計劃。環境保護署署長羅樂秉(前排右)和加拿大環境部太平洋和育空地區司長董發斯(前排左)代表簽署。
諒解備忘錄臚列共同目標,為雙方合作的基礎,並是促進雙方環保合作的重要一環。
二零零三年諒解備忘錄涵蓋雙方致力合作推行的項目如下:
- 可持續發展;
- 管制溫室氣體排放;
- 毒性空氣污染物管制;
- 綜合污染管制;
- 保護環境的經濟措施;
- 環境管理系統;
- 策略性環境評估;
- 野生動物保育;
- 廢物管理;及
- 其他環保科技。
二○○三至○四年度的工作計劃列明重點合作的範疇,當中包括就地區氣域管理、增強環保意識及教育、雨水管理、氣候變化、排污交易以及環境影響評估等事宜互相交流經驗及分享資訊。
完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