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環保署公布去年十二月份檢控數字 去年十二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四十宗。 其中十七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十四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七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而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則有兩宗。 三間公司分別因未有採取措施控制空氣污染物排放、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上所列的條件而使用機動設備,以及未持有許可證而輸入受管制廢物各被罰五萬元,是該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 完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