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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 -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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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推行充電池回收計劃

由今日(四月九日)起,所有可攜式充電池可作回收,以便循環再造。這個產品責任制計劃是得到生產商和入口商的大力支持。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表示:「充電池回收計劃是由三十多個充電池和電子產品生產商及供應商籌劃,並提供回收再造時所需的費用。」

這個計劃是二○○二年四月推出的流動電話電池回收試驗計劃的一個延伸。

發言人說:「這個試驗計劃證明充電池循環再造是可行及符合成本效益的。」

所有可攜式充電池都被納入回收的範圍內,包括一般用途的充電池及流動電話、無線電話、筆記簿型電腦和數碼相機的充電池。

「在這個自願性的產品責任制計劃下,生產者、入口商、零售商和消費者共同承擔回收充電池循環再造的責任。」

「參與的公司提供回收再造所需的費用,並在他們的服務中心及零售店舖設置電池回收點。」

「在地球之友和綠色力量的協助下,政府負責統籌整個計劃,並推動市民積極參與,提高他們的回收意識。」

「環保署鼓勵消費者把用完的充電池交到電池回收點。」

「這是一個結合業界、環保團體和政府三方面合作推行產品責任制的典範。」

參與公司的服務中心及零售店舖共設立了三百多個電池回收點:

*全線五十四間豐澤;
*全線二十三間SUNDAY;
*全線一百七十間屈臣氏個人護理店;
*中環、柴灣、觀塘、奧運和寶琳地鐵站;
*地鐵公司的綠楊坊、青衣城、杏花新城和德福廣場第一、二期;
*十二間蜆殼油站;
*參與公司的服務中心及零售店舖(共四十九間舖); 及
*7-ELEVEN及惠康超級市場亦將會設置回收點。 

電池回收點亦設置在佔全港人口四成半的五百四十個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