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環保署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今日(七月六日)回應新聞界有關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四十四號報告書所提及柴油車輛廢氣管制措施的查詢時表示,環保署會詳細考慮政府帳目委員會的建議,並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發言人說:「自政府近年推出的車輛廢氣管制措施後,我們可以見到路邊空氣質素正在改善。」
「一九九九年至二○○四年期間,自政府實施車輛廢氣管制措施後,路邊的可吸入懸浮粒子水平已減少百分之九。而同一期間,由於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轉壞,一般空氣監測站錄得的可吸入懸浮粒子水平則增加百分之十五。」
政府自一九九九年推出減少車輛廢氣排放的一系列措施包括:
* 差不多將所有的柴油的士轉為石油氣的士、
* 推出資助計劃,鼓勵約八成新登記公共小巴採用石油氣,而非柴油、
* 引入超低硫柴油(即歐盟四期的標準),污染程度比歐盟三期的標準低百分之八十六、
* 提升汽油的法定標準至歐盟四期、
* 強制規定歐盟前期輕型柴油車輛安裝微粒消減裝置,並推出資助計劃,為歐盟前期重型柴油車輛安裝這些裝置、
* 與歐盟同步,規定新登記車輛必須符合歐盟三期廢氣排放標準;以及
* 對排放過量黑煙車輛的罰款由四百五十元大幅提升至一千元,並加強執法行動。
發言人說:「環保署會繼續努力減低車輛的廢氣排放,以及與廣東省保持緊密合作,透過推行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改善區域空氣質素。」
完
二○○五年七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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