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環保署公布十一月份檢控數字 十一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四十九宗。其中二十五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十四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八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而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則有兩宗。一間公司因排放廢物/污染物於水質管制區,被罰款五萬元,為十一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 兩名男子因未持有許可證而將受管制廢物輸出和未有僱用廢物收集商提供服務,各被罰三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完2006年12月19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