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1997 (July - December)
含氯氟烴自由配額接受申請
環境保護署今日(星期五)開始接受有關人士申請自由配額,以 入口三十四種含氯氟烴供本港於一九九七年使用。
所有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規定註冊的公司均可申請上述配額
,環保署會按申請人士的實際需要分配有關配額。
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梁伯銘說:「根據保護臭氧層的《蒙特
利爾議定書》,本港在一九九七年的含氯氟烴配額上限應為二千五百 二十六公噸。」
「今年總配額的百分之四十是以自由配額方式分兩個階段分配。
」
「自由配額有一半已於今年一月的第一階段中批出,餘下的配額則會在今次分配。」
梁伯銘表示,本港實施配額制度是為了履行《蒙特利爾議定書》
訂下的國際義務。
他補充:「根據議定書的時間表,本港會逐步減少使用含氯氟烴,至二零三零年時便會全面停止使用。」
申請第二階段自由配額人士須於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親自前往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三十三樓環保署空氣質素監理組遞交申請表格。
申請人士可於上述地點索取申請表格。遲交表格概不受理。
查詢進一步詳情,請致電二五九四 六二四二或二五九四 六二四三,與空氣質素監理組聯絡。
完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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