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1998
大埔污水渠工程獲准進行
大埔汀角路污水渠工程已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進行,以改善吐露港的環境;有關公布今日(星期五)在憲報刊登。
行政會議審慎考慮有關的反對意見後,裁定該項工程可根據去年一月憲報刊登的原來計劃進行。
工程包括在大尾篤至三門仔路一段汀角路敷設污水幹渠,以及興建兩座相連的污水泵房。
該項工程將收集汀角路沿路的污水,有效減少現時經化糞池排出或直接排出吐露港的污染物。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表示,該項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中建議的適當緩解措施亦會實行。
工程預計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展開,約需三十個月完成。
該項污水計劃的工程將會與「大埔發展計劃餘下工程汀角路改善工程第二階段」同時進行。該項改善工程亦已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
完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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