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1998
含氯氟烴自由配額接受申請
環境保護署今日(星期五)開始接受有關人士申請「保護臭氧層條例」下的自由配額,以入口三十四種含氯氟烴供本港於一九九八年使用。
所有根據該條例規定註冊的公司均可申請該些配額,而環保署會按申請人士的實際需要分配有關配額。
具備紀錄證明曾於去年使用正常和自由配額的含氯氟烴入口商,已自動獲配正常配額。
署理環保署助理署長(空氣質素)梁伯銘說:「根據保護臭氧層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本港在一九九八年的含氯氟烴配額上限應為二千五百二十六公噸。」
梁伯銘表示,根據議定書的時間表,本港會逐步減少使用含氯氟烴,至二零三零年便會全面停止使用。
申請第二階段自由配額人士須於一九九八年八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前,由專人將申請表格送交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三十三樓環保署空氣質素監理組。
申請表格可於上述地點索取,逾期申請概不受理。
查詢進一步詳情,可致電二五九四 六二三四或二五九四 六二四三與空氣質素監理組聯絡。
完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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