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打擊無良農民排放禽畜廢物
環境保護署雖然在實施禽畜廢物管制計劃方面取得成效,但該署仍然不遺餘力,打擊少數仍將污水排放於河道的無良農民。
在上周的執法行動中,環保署地區污染管制科人員在元朗和北區揭發三十八名農民涉嫌非法從農場排放污水,涉及的違例個案達四十三宗。
其中有部分農民於半夜時分非法排放禽畜廢物,被正在嚴密監視和進行通宵埋伏的環保署反污染執法人員所揭發。
環保署會根據《廢物處置(禽畜廢物)規例》起訴這些農民,最高可被判罰五萬元。
政府在一九八七年首次頒布禽畜廢物管制計劃,以管制因飼養豬、雞、鴨、鵝、白鴿和鵪鶉而引致的禽畜廢物污染。
該計劃分階段進行,讓農場有時間達致規定的排放標準。計劃的最後階段將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實施。
屆時將會實施最終的排放標準50:50,(即五日生化需氧量為每公升五十毫克,懸浮固體為每公升五十毫克。)
環保署助理署長(地區污染管制)趙德麟博士表示,禽畜廢物管制計劃及其他污染管制措施已清除了新界河道嚴重污染的情況。
他說:「單是禽畜廢物管制計劃便已成功減低相當於一百六十萬人(即元朗人口數目的五倍)所產生的住宅污水的污染量。」
趙德麟博士表示,環保署通過實施禁制區以及早期的禽畜廢物管制計劃,在管制禽畜廢物排放方面已有很大的進展,但署方現正面對一項重大的工作,就是執行法例打擊無良的農民。他們以不正當的手法排放禽畜廢物,例如在半夜把未經處理的禽畜廢物排入河流和溪澗。
「環保署在執行上述管制計劃後,絕大部分農場均已裝設污水處理系統。若系統運作正常,經這些系統處理後的污水應可符合環保署所要求的污水水質標準。」
「然而,部分農民卻選擇關掉污水處理設施,於深夜或清晨時分把未經處理或只經過部分處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以圖節省數目不大的電費。」
雖然環保署要面對種種困難,趙德麟博士表示該署在執法方面已取得相當成績。
他說:「環保署採用特別的設備、尋求農場附近居民的協助,以及進行不定時的埋伏行動,結果在一九九八年共錄得九十八宗定罪個案。每宗個案的罰款平均為五千八百元。」
趙德麟博士表示,非法排放禽畜廢物不但妨礙環保署進一步改善河道的水質,亦造成臭味和視覺上的滋擾,並威脅附近居民的健康。
他說:「環保署採取密集式的執法行動,顯示了署方糾正不良農民種種不負責任行為的決心。」
完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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