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布十一月份檢控數字
十一月份共有一百一十四宗因觸犯環境保護署所執行的反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
個案中有二十五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三十四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二十五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而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則有三十宗。
被法庭判罰的款額由五百元至十萬元不等。
上月有兩間公司被判罰款十萬元。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因排放廢物/污染物於西部緩衝區水質管制區,被判罰款十萬元;而寶盈建築有限公司則因未持有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而使用機動設備,亦被判罰款十萬元。
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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