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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批准青洲英坭在屯門進行指明工序

 

環保署批准青洲英坭在屯門進行指明工序 (焚化爐)

環境保護署 (「環保署」) 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批出牌照予青洲英坭有限公司 (「青洲英坭」),准許該公司在屯門進行指明工序 (焚化爐)

 

背景

2. 青洲英坭建議在新界屯門踏石角龍耀街7號建設一個環保熔化試驗系統,目的是蒐集有關環保熔化技術的數據,用於該公司與香港科技大學合作的學術研究計劃。
3. 青洲英坭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申請指明工序牌照,申請詳情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在本地報章刊登。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規定,公眾人士可在公告刊登後的30天內,以空氣質素或健康理由反對青洲英坭的申請。在為期30天的公眾通知期結束後,共收到195份反對通知書。

申請

4. 據青洲英坭的申請所述,試驗系統每日會焚化不多於40公噸的都市廢物。都市廢物會於接收後的24小時內,在負氣壓的密封建築物內處理,藉以控制氣味。廢物會送往燃燒室焚燒約30分鐘,所產生的灰燼會被抽取作樣本分析,然後存放於全密封的系統內,或經固化後棄置於堆填區。排出的廢氣則會輸送到二級燃燒室,在內保持在攝氏1 200度或以上至少4秒,以確保所有有機化合物消除淨盡。試驗系統會利用足的石(氧化鈣)消除氯化氫和其他酸性氣體,以控制二噁英形成。廢氣會再經處理,消減內裏的氮氧化物和粒子後才由114米高的煙囪釋放出大氣,以確保有效地消散。試驗系統會蒐集熱力數據,據之評估是否可回收廢氣排出的熱能,用以發電。試驗系統的運作期最長累計至16個星期。

 

反對

5.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14(4)(b),任何人士均可基於以下理由而反對批出牌照予青洲英坭:

 

  (a) 

 

 

空氣質素理由:工程會趨於妨礙達致或保持任何有關的空氣質素指標;或
(b)  健康理由:有害或厭惡性排放物的排放會或相當可能會損害健康。

6.

在為期30天的公眾通知期內,共收到195份反對通知書,其中189份來自個別人士,6份來自不同機構。

7. 在收到的195份反對通知書之中,有128份並無提供反對理由,因此當局未能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規定考慮這些反對通知書。
8. 其餘67份反對通知書的反對理由均與空氣質素和健康有關。附錄1概列各項關注事項。有4份反對通知書就青洲英坭的空氣污染控制計劃提出非常全面的意見,有見及此,我們決定舉行聆訊,先後聽取反對者和青洲英坭的意見。我們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會見4位反對者,商討各人關注的事項,並請他們提供可證明其要求有理的補充資料。我們再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五日會見青洲英坭,向他們轉達反對者主要關注的事項,並澄清若干技術問題。由於反對者最關注的是空氣質素和健康影響,於是提出了數項建議,以期更妥善地監管試驗系統的運作。青洲英坭考慮過反對者的建議後,同意成立一個區內的環境監察委員會,成員中有兩名由青洲英坭提名,兩名由香港科技大學提名,另4名由屯門區議會提名。青洲英坭認為有關監測重金屬和二噁英的建議並不可行,因為建議採用的技術仍在研發階段,或是本地沒有技術支援。因此,青洲英坭會採用與美國及歐洲相若的國際認可方法,監測重金屬和二噁英。
9.  我們仔細審議了反對者的關注事項和青洲英坭的回應,認為試驗系統的運作對空氣質素指標或公眾健康均無重大影響。附錄 2概述我們對各項反對意見的回應。

10. 

此外,我們也收到反對青洲英坭建議計劃的其他意見,所持的理由不屬《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所訂明的理由。這類意見和我們的回應分別摘錄於附錄 3附錄 4

決定
11. 我們考慮過所有有關資料後信納:
  (a) 青洲英坭有能力按照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規定(包括妥善監測系統的排放物),提供和保持以最好的切實可行方法,防止試驗系統排放空氣污染物;
(b) 試驗系統的排放物不會對達致或保持任何有關的空氣質素指標有不可接受的影響;以及
(c) 試驗系統的排放物不會對公眾健康構成不可接受的影響。
12.  青洲英坭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獲發指明工序(焚化爐)牌照。

環境保護署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

 

DOC\CCM1789a(11/03)

 

附錄1 - 反對者的關注事項
1. 試驗系統會引起空氣污染問題,令環境受到污染。(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2. 建議的試驗系統釋出重金屬和二噁英,對健康有不良影響。(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3. 建議的試驗系統釋出重金屬和二噁英,對生態有不良影響。(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4. 試驗系統的排放物會損害臭氧層。(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5. 試驗系統太接近屯門,應該遠離屯門。(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6.  焚化有違環保原則,與發展香港為綠化城市的概念相悖。政府應放棄焚化政策,提倡廢物回收。(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7.  青洲英坭假如獲批給牌照,試驗系統的運作期會由約16星期延長至多年。(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8.

青洲英坭假如獲批給牌照,試驗系統會焚化多於40公噸的都市廢物。(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9. 青洲英坭進行的空氣質素評估,其準確性和可信性成疑。(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10. 除了空氣污染影響健康外,還可以有其他健康威脅,譬如說二噁英污染食物。(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11. 試驗系統對環境的影響備受關注,因為並無進行過環境影響評估。(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12. 煙囪排出的重金屬,包括鈹、砷、鉻和鈷必須個別受監測,並須訂明監測重金屬的採樣和分析方法。煙囪排出的重金屬宜持續受監測。(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13. 煙囪排出的粒子應持續受監測。(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14. 二噁英的持續監測方法,例如比利時發展的AMESA系統,可最準確可靠地量度試驗系統排放的二噁英。(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15.  主煙囪的廢氣可泄漏到冷卻石灰的煙囪,因此後者的煙囪監測安排應與前者相同。(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附錄2 - 環保署的回應

1.  試驗系統是否會引起空氣污染問題,令環境受到污染?

1.1 試驗系統的副產品主要是灰燼和空氣污染物。
1.2 由於灰燼會存放在全密封的系統內或經固化後運到堆填區妥善處置,因此空氣污染是唯一剩下必須解決的主要環境問題。

 

1.3
為了評估試驗系統對空氣質素的影響,青洲英坭採用了美國環境保護局發展的電腦模型,並依循環保署發出的《選用模型和模型參數指引》,去估計在可能出現的最差情況下的空氣質素。設定模型的結果顯示,試驗系統的排放物不會對達致或保持任何有關的空氣質素指標有不可接受的影響。
建議的試驗系統釋出重金屬和二噁英,是否對健康有不良影響?
2.1 試驗系統必須符合重金屬和二噁英的排放極限,有關極限與最嚴格的國際標準一致。
2.2 青洲英坭曾進行風險評估,以估計試驗系統可能排放包括二噁英和重金屬在內的致癌空氣污染物所構成健康風險。所得的風險總值為每年2x10-9,低於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發出的 《技術備忘錄》所訂的可接受風險水平。是項風險評估顯示,試驗系統的排放物應不會對公眾健康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

3.  試驗系統釋出的重金屬及二噁英會否對生態構成不良影響

 3.1 正如1所述,空氣污染是唯一剩下的主要環境問題。試驗系統排放空氣污染物,是唯一會對生態造成重大影響的源頭電腦空氣模型證明,即使在最惡劣的情況下,試驗系統不會對達致或保持任何有關的空氣質素指標有不可接受的影響,亦不會對公眾健康構成不良的影響。因此,試驗系統的排放物應不會對生態造成任何不可接受的負面影響。

4.  試驗系統的排放物會否損害臭氧層

4.1 試驗系統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並不含有《關於消耗臭氧層的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所列明的消耗臭氧層物質。因此,試驗系統的排放物應不會對臭氧層造成損害。

5.  系統是否太接近屯門

5.1 在評估試驗系統對空氣質素帶來的影響方面,電腦模型證明該系統不會令屯門區的空氣質素超越所訂的指標,而計算得出的健康風險總值亦較環評條例發出的《技術備忘錄》所訂的可接受水平為低。因此,雖然試驗系統設於屯門,但不會對該區居民產生任何難以接受的不良環境影響。

6.  政府的廢物管理政策為何?其與試驗系統有什麼關係

6.1 試驗系統是青洲英坭與科技大學合作進行的研究計劃,當中並不涉及政府對廢物管理及持續發展政策的發展方向。
6.2  儘管政府一直致力推動廢物減量、再用和循環再造,但仍有大量廢物不能循環再造。二零零二年年中,我們曾邀請國際廢物管理業就在本港提供大型的廢物處理技術提交意向書。當局成立了一個主要由非官方人士組成的諮詢委員會,負責評估接獲的建議書,並就最適合本港採用的大型廢物管理設施,向政府提供意見。政府在作出最後決定前,當會徵詢公眾意見。

7.  試驗系統的運作期會否延長

7.1  批出的牌照訂明,系統的運作期累計不得超過16個星期。違反這項牌照條件,即屬犯罪。青洲英坭指出,長時間運作一個屬研究性質的系統並不符合經濟效益,他們亦無計劃延長系統的運作期。

8.  試驗系統會否焚化超過40公噸都市廢物

8.1  批出的牌照訂明,以任何連續三日焚化的都市廢物計,每日的平均焚化量不得超過40公噸。違反這項牌照條件,即屬犯罪。

9.  當局制訂什麼措施確保青洲英坭所作的空氣質素評估準確可靠

9.1 青洲英坭進行空氣質素評估時,須符合環保署制訂的《選用模型和模型參數指引》。我們已審閱青洲英坭提交的評估報告,並信納報告的評估結果準確可靠。此外,青洲英坭制訂的空氣污染控制計劃連同空氣質素評估報告亦已於公眾通知期內供公眾查閱。

10.  除了試驗系統排出的空氣污染物外,還什麼會對健康造成影響

10.1 1所述,空氣污染是唯一剩下的主要環境問題。由於當局已規定青洲英坭遵守最嚴格的排放標準,而評估結果亦顯示空氣質素不會超出相關的指標,因此,食物 (主要是進口) 應不會被試驗系統排放的空氣污染物污染。

11.  試驗系統會對環境造成什麼影響

11.1 根據環評條例,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工程項目會列作指定工程項目,而進行指定工程項目須作出環境影響評估。
11.2 由於試驗系統的處理量不大,每日將會處理少於40公噸的都市廢物,因此並不屬於指定工程項目,加上系統只運作最長16個星期,相信系統應不會對環境構成任何不能接受的影響。
11.3 如上文1所述,空氣污染是青洲英坭提交牌照申請時唯一剩下需要重點處理的環境問題。空氣質素評估結果顯示,即使在最惡劣的情況下,試驗系統亦不會對達致或保持任何有關的空氣質素指標有不可接受的影響,亦不會對公眾健康構成不良影響。

12.  重金屬的排放如何受到監

12.1

青洲英坭會按焚化工序最好的切實可行方法,個別監鈹及所有重金屬 (包括砷、鉻及鈷) 的排放情況。

12.2 青洲英坭會採用美國環保局IO-3.13.43.5方法採集樣本,並使用電感耦合等離子光譜分析法或電感耦合等離子質譜分析法分析樣本。每月會採集最少一個樣本。
12.3 青洲英坭的建議,與國際社會如歐美等國家用以監測重金屬的做法相若。
12.4 有關持續監重金屬排放方面,新興技術仍在進行實驗室研究和試驗。現時,除了若干原型系統外,市場上仍未出現發展成熟的商業產品。

13.  微粒的排放會如何受到監

13.1 青洲英坭會持續監不透光率,以這種廣受接納的替代方法,監微粒的排放情況。

14.  二噁英的排放會如何受到監?應否採用AMESA系統

14.1 要求青洲英坭採用某個品牌的產品進行二噁英監工作並不恰當。較合適的做法是訂明須採用國際認可的採樣及測試方法。市場上已有公認良好的商業產品可供使用。
14.2  青洲英坭會採用美國環保局的23號方法或加州空氣資源局的428號方法採集樣本,並以氣相色譜質譜分析法分析樣本。每月採集最少一個樣本。
14.3 青洲英坭的建議,與國際社會如歐美等國家用以監測二噁英排放的做法相若。

15.  麼措施防止廢氣從主煙道洩漏至石灰冷卻煙道

15.1

上述兩個煙道由一個翻板閥分隔。石灰冷卻煙道的氣壓較主煙道為高。兩者的氣壓差異會把空氣由石灰冷卻煙道抽至主煙道,因而會把閥門關閉。因此,系統正常運作時,應不會洩漏廢氣。

15.2 翻板閥兩端的氣壓會持續受到監。如石灰冷卻煙道內的氣壓低於主煙道,操作人員便須即時停止系統的運作。

 

附錄3 – 其他意見

1. 試驗系統會對屯門區的環境生構成不良影響。(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2. 試驗系統會對本港基層市民的就業率構成不良影響。(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3. 試驗系統會對屯門區的交通構成不良影響。(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4. 市民關注政府能否有效監察試驗系統的運作,並在不良影響變得明顯時停止有關試驗。(按此處瀏覽環保署的回應)

附錄4 – 環保署對接獲的其他意見的回應

1.  試驗系統對屯門區的環境生會否構成不良影響

1.1 青洲英坭會採用密封式的廢物收集車輛運送都市廢物至試驗系統的廠房。所有廢物收集車輛在離開廠房前均會以消毒劑清洗車輛外部。廢物會於密封範圍內處理。此外,牌照會規定青洲英坭須對試驗系統作出良好的內部管理,故此,試驗系統應不會在區內造成環境生問題。

2.  試驗系統的設立會否對本港基層市民的就業率構成不良影響

2.1

試驗系統每日只會處理40公噸廢物,而整個項目的運作期最長只累計至16個星期。因此,試驗系統應不會對就業市場造成重大影響或影響基層市民的就業率。

3.  試驗系統會否對屯門區的交通造成不良影響

3.1 試驗系統應不會對屯門區的交通帶來任何負面影響,因為每日廢物收集車輛來回運送廢物往廠房的次數不會多於10次。

4.  環保署會如何監察試驗系統的運作?一旦不良影響變得明顯,署方會如何終止試驗

4.1 在試驗系統運作前,青洲英坭須證明已採用最好的切實可行方法控制空氣污染物的排放,令環保署感到滿意,以及遵守指明工序牌照所訂的各項條款。
4.2 當試驗系統投入運作後,青洲英坭將須持續監型程序的參數及廢氣的排放情況,確保空氣污染物的排放不會超出訂明的極限。所有持續監測數據會持續並即時傳送至環保署辦事處,以便環保署密切監察試驗系統的運作。
4.3 青洲英坭同意設立一個區內的環境監察委員會,4名成員由屯門區議會提名,另外4名成員則由青洲英坭及科技大學提名。試驗系統會受到公眾所監察。
4.4 青洲英坭亦須每月向環保署提交環境監測結果報告。
4.5 一旦證實青洲英坭違反牌照條款,環保署便會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終止試驗系統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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