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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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多付一毫有助净化海港
 

 

环境保护署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提交污水处理收费计划的检讨结果,并建议以温和渐进的方式落实污染者自付的原则,由社会大众分担污水处理的日常运作成本。

政府致力尽快落实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的工程。环保署发言人说:「现时港岛北部部分及西部地区每天仍有四十五万吨污水未经有效处理便排放到维港;这是难以令人接受的。尽快落实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工程,会令这种情况不再发生。」

政府会为计划第二期甲承担八十亿元的建造费用,以及承担其他新的污水处理项目的建筑费用。但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则,市民及工商业应分担日常营运成本。为达致收回成本的最终目标,检讨建议十年内把成本收回率提高至约八成。

发言人说:「这表示排污费会逐步调整,但仍会维持在市民可以应付的水平内,以及全球来说较低的水平。现时住宅用户平均每月缴付约十一元排污费。明年须缴付约十二元,后年约十三元。而十年后则须缴付约二十七元。大多数家居用户每年多付的排污费,平均每天不足一毫。」

「对已发展的经济地区来说,香港的排污费属于相当低的水平。计入排污费调整后,二零一六/一七年度的排污费(平均每月缴付二十七元)仍远低于其他相近发展程度的城市的水平。现时九成的住宅用户每月缴付不多于二十元的排污费。」

「就对低收入住户的可能影响而言,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受助人会得到保障,因为他们可获得津贴以缴付排污服务费用开支。」

有关建议对工商业的影响同样是温和。以餐饮业为例,八成餐饮业用户现时每月缴付不多于五百元排污费。计划实施后首年,用户每月只须多付约四十六元,占其营运开支一个很少的部分。

发言人说:「建议的调整符合污染者自付的原则。污水处理收费计划在一九九五年推出时,我们看到住宅用户的平均的用水量减少。我们期望透过现时建议,能提供诱因,鼓励市民节约使用宝贵的资源。」

尽管提出了调整排污费的建议,政府不会减少用于污水处理的营运开支。在未来十年,由公帑补贴的污水处理费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从增收排污费中获取的额外收入,主要会用作营运新设施。这些是政府在承担巨额资本开支以外额外作出的。

发言人说:「若每人都出一分力,将有助于改善海港的情况,每年可以在维港举行渡海泳和国际龙舟赛等活动。此外,我们可有足够资源营运新设施,以改善本港海域和河流的水质。」

工商业附加费亦已初步检讨。建议包括提供诱因鼓励相关行业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并测量相关行业的污水浓度,以更新各相关行业的污水浓度水平。预期调查在十二个月内完成,并以此为基础评定各相关行业的工商业附加费的水平。

环保署将在明年一月五日谘询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若有关建议得到立法会及市民的支持,立法程序可望在明年上半年完成,而首次的排污加费将随后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