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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申請個案所作的決定
環境保護署在接獲合共464宗申請中,已處理398宗。餘下個案尚在處理中。在處理的個案中,有23宗個案撤回,11宗個案遭拒絕。每類申請的分布情況載於圖3D:
按環評條例規定提交的申請 |
接獲個案宗數 |
發出/批准個案 |
撤回/拒絕個案 |
環評研究概要 |
95 |
86宗發出概要 |
4宗個案撤回 |
准許直接申請環境許可證 |
62 |
55宗給予准許 |
5宗個案撤回,2宗個案遭拒絕 |
批准環評報告 |
73 |
47宗批准報告 |
7宗個案撤回,5宗個案不適宜供公眾查閱,1宗個案供公眾查閱後遭拒絕 |
環境許可證(包括新的許可證) |
165 |
150宗發出許可證 |
4宗個案撤回,3宗個案遭拒絕 |
更改環境許可證 |
58 |
49宗發出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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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宗個案撤回,5宗個案遭拒絕 |
交回環境許可證 |
11 |
接獲11宗個案 |
0/0 |
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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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
398 |
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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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D:就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按環評條例規定提交的申請所作的決定
有關提交環保署審議的所有申請個案一覽表,請參閱附錄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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