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架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程 序 的 技 術 備 忘 錄

附 件 2

附 件 2 - 有 實 質 改 變 的 指 定 工 程 項 目 的 工 程 項 目簡 介

擬備工程項目簡介時採用以下核對表,以確保擬議發展項目的重大環境因素,在署長釐定環評研究須處理的事項時會可加以考慮。

2. 若申請人認為有額外或其他類別的資料對其申請有幫助,亦可包括在工程項目簡介內提交。有關資料須包括所有在申請人呈交申請時所知的現有及計劃中的污染源及敏感受體。

3. 在適當情況下,提交的資料須附有相關圖則、工序流程圖、圖表、圖解及其他有助釐定申請人能否直接申請環境許可證,又或環評研究須處理的事項,以及環評研究須符合的規定的資料。

基 本 資 料

工程項目的描述

工程項目的性質

工程項目倡議人姓名/名稱

工程項目的地點(包括圖則)

聯絡人姓名及電話號碼

擬議的增建、改裝及改建

增建、改裝或改建的時間表(例如委任顧問、為設計定稿、開始建造、投入運作及營辦的時間表)

對 環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響

就任何在建造或營辦(或解除運作)期間可能造成環境影響的擬議增建、改裝或改建,論述與其有關連的活動:

  1. 描述改變、增建或改建造成的環境轉變;
  2. 描述環境及社區如何因上述改變而可能受到影響;
  3. 描述先前的環評報告或環境研究的調查結果或建議;
  4. 描述擬議增建、改裝或改建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
  5. 描述這些改裝、增建或改建如何與先前環評報告作出的假設相異或使之無效。

描 述 緩 解 措 施

  1. 描述目前採用的措施如何處理有關改變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
  2. 描述用來處理這些改變的擬議額外措施,以及實施措施後能否符合本技術備忘錄的規定。

使 用 先 前 已 獲 批 准 的 環 評 報 告

如工程項目本身的環評報告或有性質類似的工程項目備妥的環評報告先前已獲署長批准並存放在登記冊內,申請人可參考或使用該環評報告的結果。報告內須提供以下資料:

  • 已獲批准環評報告的名稱;
  • 獲批准的時間;
  • 該環評報告是根據《環評條例》抑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批准;
  • 已獲批准環評報告處理了工程項目哪些環境問題;
  • 有關環境影響的調查結果,以及該等結果與此工程項目如何相關;
  • 已獲批准環評報告建議的措施,以及該等措施與此工程項目如何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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