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 各地经验及全球趋势
加拿大进行策略性环评的方法

为配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加拿大政府已在制订政策、计划及活动的过程中采用策略性环评,并发出就政策、计划及活动建议进行环评的内阁指令 (Cabinet Directive),规定如果(i)有关建议须提交个别阁员或内阁批准,以及(ii)执行建议可带来正面或负面的重大环境影响,则有关阁员须要求部门就有关政策、计划及活动进行策略性环评。

上述指令,除了为有关联邦部门及机关决定应否进行策略性环评订立准则外,还为所需的筹备工作提供指引。加拿大政府最近修订指令的条文,以加强透明度。根据修订指令,由二零零四年一月起,如果以策略性环评方式进行详细评估,必须作出声明,向公众交代环境影响。

有关实施上述内阁指令的指南,已上载加拿大环境评估机构的网页,网址: https://www.canada.ca/en/impact-assessment-agency/programs/strategic-environmental-assessment/cabinet-directive-environmental-assessment-policy-plan-program-proposal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