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規劃通常與以下各項有密切關係:
- 人口增長
- 運輸 ( 土地用途模式應配合環保兼具能源效益的鐵路系統 )
- 基本附屬設施 ( 包括環境基礎建設如汙水處理廠 )
- 生態上具重要價值的地方 ( 例如非發展地區 )
- 策略性增長地區 ( 例如偏重市區或新界的比較 )
- 關乎可持續發展的整體香港累積環境影響
至於與新市鎮發展相關的計劃,一般包括更詳盡的資料,以期評估工程項目環評不能評估的累積環境影響及建議整個新市鎮應包括的正面特徵。
應在不同層面進行詳細的評審,得出較可取的方案,然後納入發展策略。整個規劃程式應全面考慮到環境新措施及目標。由於策略性環評力求制訂在規模和發展類型上與環境界限相稱的計劃,故應訂出嚴格的測試程式,並在每個制訂程式中剔除不良元素。此外,由於這些在策略層面上的土地用途圖則,是用作長遠發展的指引,所以應把握機會,改正現有與土地利用有關的環境問題。
全港土地用途規劃應用策略性環評的實例包括 香港 2030 及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其重點於以下表二列述,而計劃說明則詳載於進行策略性環評的主要工程項目說明。
表二 全港土地用途規劃應用策略性環評的實例
研究 |
主要範疇 |
規模 |
環境範疇 |
關注事項及重點 |
香港 2030 : 規劃遠景與策略 |
全港土地用途、運輸 |
直至 2030 年的全港土地用途、 運輸及港口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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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發展策略檢討 | 全港土地用途、運輸 | 全港人口, 由 1999 年年中的 680 萬人增至 2011年的 810 萬人 |
全港區域 |
潛在環境影響及各個發展方案的可接受程度。 主要關注事項包括空氣、水質、交通噪音及自然保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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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全港或區域土地用途計劃一般覆蓋較長時間,涉及的工程項目及發展計劃需要長時間進行,進行全面的策略性環評,有助於在計劃展開時確定主要環境問題,以及避免於較後階段發生難於解決且花費鉅大的問題。
策略性環評一般涉及在最初階段進行全面研究,包括公眾諮詢工作。
至於新市鎮發展計劃的策略性環評,一般會與環評條例附表 3 所載的工程技術可行性研究一併進行,而根據環評條例對後述研究規定的程式,必須進行公眾諮詢等工作。
香港 2030 的策略性環評過程,可視為該類策略性環評的典型例子,現詳列如下:
圖十七 用於全港土地用途規劃的典型策略性環境評估過程-“香港 2030 :規劃遠景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