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的一個主要挑戰,是協助物業經理和居民物色位置收集已分類的廢物。不少屋苑未能在每一樓層放置廢物分類回收桶。此外,亦有人關注在每一樓層的公用地方或樓梯轉角處擺放廢物分類回收桶可能會阻塞走火通道。部分屋苑居民亦擔憂設置廢物分類回收設施的成本太高。

一般樓層垃圾房及樓梯轉角處地方有限,沒有足夠空間放置廢物分類回收設施。

政府採取了多項措施,處理以上的關注事項,並為屋苑提供適切的支援。在2008年,我們修訂了建築物規例,規定新建樓宇必須在樓層設有回收廢物的存放位置。《建築物條例》之下的《建築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規例》訂明,所有新建住用建築物及綜合用途建築物的住用部分須在每一樓層提供面積最少為1.5米x1.5米的垃圾及物料回收室,方便居民參與廢物回收。有關修訂在2008年12月1日生效。

垃圾及物料回收室的面積最少應為1.5米x1.5米,提供足夠地方以供廢物回收。
新建樓宇的垃圾及物料回收室有助廢物分類及回收。
我們亦繼續推行多項措施支援家居廢物源頭分類:
  • 本署已印製《住宅樓宇廢物源頭分類指引手冊》,就如何在住宅樓宇樓層實行廢物源頭分類提供指引,並闡述相關的建築物和消防安全規例。
《住宅樓宇廢物源頭分類指引手冊》指示如何在住宅樓宇每一樓層實行廢物源頭分類。
  • 政府人員定期親訪屋苑和樓宇,並出席居民大會,就各有關事項提供意見,例如在何處購買回收桶、在何處放置回收桶、回收到的物料該送往何處等。截至2008年年底,環保署人員已到訪超過1,800個屋苑,這些屋苑不少已參加了計劃或正安排參與計劃。
 
  • 環保署人員出席居民組織會議,就如何實行廢物源頭分類提供意見和解答問題。
  •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向參加計劃的私人屋苑提供部分資助。每個成功申請資助的屋苑可獲發放不多於已批准樓層廢物分類回收設施總開支的50%,每一樓層的資助額以港幣800元為限。截至2008年年底,我們已收到130份申請,當中有100份申請獲批出資助總額420萬元。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廢物回收項目審批小組到訪獲基金資助廢物分類回收設施的屋苑。

 

  • 為支持廢物源頭分類的推廣,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推出新設計的廢物分類回收桶。新設計以可循環再造的物料製成,而且桶口較大,方便市民投入較大件的可回收物料。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向屋苑和樓宇免費派發廢物分類回收桶,每座樓宇可獲派發一套回收桶。
這些200公升的塑膠製廢物分類回收桶適合戶外使用。
 
這個金屬製廢物分類回收桶適合戶內使用,設有間隔收集廢紙、塑膠和金屬,每個間隔的容積為50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