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拟备及递交「建筑噪音许可证」申请书

如 何 拟 备 及 递 交 「 建 筑 噪 音 许 可 证 」 申 请 书

法 例 规 定 监 督 必 须 在 接 获 申 请 起 计 28日 内 将 评 审 结 果 告 知 申 请 人 。 因 应 业 界 的 要 求 , 环 境 保 护 署 现 以 14日 完 成 处 理 申 请 为 目 标 。

[备注:一般而言,只有具备良好标准的申请书,及符合相关核对表的所有要求,申请书的处理方可于14日内完成。至于复杂个案或涉及多个项目的个案须要详细评审或没有提供足够资料的申请书,便须要较长的评审时间或拒绝发出「建筑噪音许可证」。]

为 达 到 此 目 标 , 申 请 须 符 合 以 下 相 关 核 对 表 的 所 有 要 求 :

 

a.

一 般 建 筑 工 程
 
i.

楼 厂 建 筑 工 程 、 工 地 平 整 工 程 等 ( 核 对 表 01)

   
ii.

面 对 无 可 避 免 的 工 作 时 间 限 制 的 道 路 工 程 ( 核 对 表 02)

   
iii.

需 特 别 注 意 的 申 请 ( 涉 及 跨 区 、 使 用 隔 音 屏 障 、 宁 静 建 筑 设 备 或 非 列 载 于 技 术 备 忘 录 内 的 机 动 设 备 申 请 ) ( 核 对 表 03) ( 参 看 注 3)

   
b. 撞 击 式 打 桩 工 程 ( 核 对 表 04)
       
在 拟 备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时 , 申 请 人 可 浏 览 下 列 指 南 :
       
  a.

一 般 建 筑 工 程 ( 表 格 1)

       
  b. 撞 击 式 打 桩 工 程 ( 表 格 2)
       
注 :
1.

一 般 而 言 , 若 「 建 筑 噪 音 许 可 证 」 申 请 能 符 合 核 对 表 的 所 有 要 求 , 监 督 可 于 14日 内 完 成 处 理 , 否 则 监 督 可 能 拒 绝 签 发 许 可 证 。

2.

如 在 评 审 撞 击 式 打 桩 工 程 「 建 筑 噪 音 许 可 证 」 申 请 时 涉 及 需 要 与 「 噪 音 感 应 强 的 地 方 」 进 行 紧 密 联 络 , 监 督 未 必 能 在 14日 内 完 成 处 理 虽 已 符 合 上 述 核 对 表 所 有 要 求 的 申 请 。

3. 拟 备 核 对 表 03适 用 的 申 请 , 申 请 人 须 同 时 参 考 其 他 相 关 核 对 表 。
4. 有 关 面 对 无 可 避 免 的 工 作 时 间 限 制 的 楼 厂 建 筑 工 程 、 工 地 平 整 工 程 等 的 要 求 或 其 他 查 询 , 请 与 环 境 保 护 署 有 关 人 员 联 络 。 请 在此 按 一 下 浏 览 各 区 域 办 事 处 的 地 址 及 联 络 电 话 。
   

 

返 回 页 首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