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废物转运站须知
使用转运站时,必须遵守《废物处置(废物转运站)规例》(第354章,附属法例) 订明的条款及服务条件,并注意转运站可予接受/不可予接受的废物类别。
下载 ”可予接受/不可予接受的废物类别”列表
使用程序
入口磅重
司机须:
- 遵从交通标志及讯号,以慢速驶上磅桥,然后把车停于磅桥平台上,直至获得指示后才可离开
- 向磅桥操作员提供所需资料
- 在完成磅重程序后把车驶往废物倾卸大堂,等候处置废物
卸下废物
司机须:
- 在倾卸大堂入口处等候交通讯号或站内职员指示进入废物倾卸位
- 小心倒车进入废物倾卸位,然后把车停废物倾卸位前,以安全的方式把车上所载废物卸入废物槽
- 将车身及吊臂完全降下,才可离开废物倾卸位,然后慢驶离开倾卸大堂前往出口磅桥
出口磅重
司机须:
- 遵从交通标志及讯号以慢速驶上磅桥,然后把车停于磅桥平台上,直至获得指示后才可离开
- 在磅重程序完成时可向操作人员索取一份交收记录单,作记录之用
(记有时间、日期、入口及出口重量,计算收费的废物重量等)
- 在离站前,把车驶过「自动洗车处」清洗车辆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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