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管制条例指南

登 记 册

23.    环 境 保 护 署 将 保 存 登 记 册 , 内 载 有 关 的 水 质 指 标 、 申 请 书 及 公 告 的 副 本 、 申 请 日 期 、 申 请 者 姓 名 、 排 放 地 点 及 每 份 牌 照 申 请 书 的 结 果 。 登 记 册 存 放 在 环 境 保 护 署 有 关 的 区 域 办 事 处 内 , 公 开 让 公 众 人 士 在 办 公 时 间 内 查 阅 。 任 何 人 士 需 要 缴 付 五 十 五 元 以 便 取 得 登 记 册 内 某 份 记 录 的 核 证 副 本 一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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