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物业管理参考指南 2.5 邻里噪音 邻里噪音是指住宅或公众地方发出的噪音这类噪音受《噪音管制条例》规管。警方会就现场情况判断滋扰的程度作出处理。 根据有关条例在晚间(晚上11时至翌日上午7时)或公众假期(包括星期日)的任何时间制造邻里噪音以致对他人构成烦扰即属违法。 根据条例下述邻里噪音在任何时间均受管制 演奏或操作任何乐器或其他器材包括唱机、录音机、收音机或电视机 使用扬声器、传声筒或其他扩音装置或器材 进行任何游戏或消遣活动 经营生意或业务 操作任何空调或通风系统 畜养动物或雀鸟而该动物或雀鸟发出噪音 在任何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为吸引他人注意其货物、商品或生意而发出噪音。 鉴于邻里噪音问题通常属于短暂性质物业管理处应尽可能先行向发出噪音的人士作出适当劝谕或警告以停止噪音滋扰。 发出邻里噪音对他人做成滋扰—违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