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物业管理参考指南 2.6 防盗警报系统噪音 防盗警报系统的噪音受《噪音管制条例》规管,并由警方执法。 为避免造成噪音滋扰: √ 安装在任何处所内的防盗警报系统,不应在启动后发出响号超逾15分钟 √ 安装在任何车辆内的防盗警报系统,不应在启动后发出响号超逾5分钟 √ 除非车辆实质上受到干扰,否则车辆防盗警报系统不应发出响号 防盗警报系统发出噪音对他人做成滋扰—违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