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根据《噪音管制条例》采取的执法行动及统计数字

《噪音管制条例》由警方与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携手执行。警方负责处理有关公共地方及住用处所的邻里噪音、建筑噪音、产品噪音及防盗警钟噪音的公众投诉,而环保署则负责调查有关工商业处所、建筑地盘及店铺叫卖活动的噪音投诉。有关执法及检控的统计数字概述于图1至图3。

根据《噪音管制条例》的相关罚则,若就邻里噪音的罪行被定罪,最高罚款额为港币1万元,而有关建筑及工商业噪音的罪行,初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港币10万元,其后每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港币20万元。

在2021年,有关建筑噪音的检控有36宗,工商业噪音的检控有2宗,而有关店铺叫卖活动的邻里噪音检控则有27宗。

  

  

  

  

建筑及工商业噪音的管制

《噪音管制条例》对建筑噪音的法定管制及其各类作业的相关许可证制度概述于表1。在2021年就各类作业所签发的许可证数目、已处理及拒发的申请数目,以及遭撤销的许可证数目载于图4至图6。手提撞击式破碎机和空气压缩机受标签制度管制,相关申请的资料载于图7。

环保署可透过「消减噪音通知书」管制工商业噪音。在接获投诉后,环保署会展开调查;倘发现噪音水平超出所定限制,便会发出「消减噪音通知书」。若有关人士其后并无遵守通知书的规定,当局将会提出检控。

  

表 1 — 各类作业在不同时段的建筑噪音法定管制

  平日 星期日及
公众假期

早上7时

 

 

 

 

晚上7时 

 

 

 

 

早上7时

  • 进行撞击式打桩必须申领许可证

 

  • 使用机动设备不受许可证的管

 

 

 
  • 禁止操作撞击式打桩

 

  • 必须申领许可证方可操作机动设备

 

  • 必须申领许可证方可在指定范围内,使用指定机动设备及/或进行订明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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