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與參考資料

禽畜廢物管制計劃-濕處理及乾濕混合處理法處理禽畜廢物的指南

濕 處 理 ∕ 乾 濕 混 合 處 理 系 統

v) 乾 渣 系 統

乾 渣 系 統 目 的 是 將 水 分 從 在 曝 氣 池 內 沉 澱 出 的 污 泥 中 除 去 , 使 污 泥 渣 可 易 於 處 置 。

沉 澱 後 的 污 泥 約 含 水 百分 之 九 十 八 。 現 今 市 面 有 多 種 不 同 的 乾 渣 技 術 可 供 使 用 , 如 加 熱 蒸 發 、 自 然 瀝 乾 蒸 發 及 機 械 脫 水 。 供 應 商 可 按 個 別 農 場 的 需 要 , 提 供 適 當 的 技 術 、 操 作 及 維 修 保 養 意 見 。

自 然 瀝 乾 蒸 發 是 最 簡 單 及 合 乎 經 濟 原 則 方 法 之 一 ; 此 種 方 法 只 需 一 個 底 部 設 有 疏 水 系 統 的 曬 渣 沙 池 。 如 擬 全 面 採 用 濕 處 理 法 , 則 曬 渣 池 所 需 面 積 , 一 般 以 每 頭 豬 計 , 約 需 0.15 平 方 米 。 如 擬 採 用 乾 濕 混 合 處 理 法 , 則 乾 渣 系 統 的 體 積 便 相 應 減 小 , 真 正 的 體 積 得 視 乎 趁 乾 剷 出 的 量 和 效 益 而 定 。 而 排 出 的 瀝 濾 水 應 引 回 至 收 集 池 , 而 乾 泥 渣 亦 應 依 禽 畜 廢 物 管 理 工 作 守 則 以 適 當 的 儲 存 器 盛 載 及 處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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