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物業管理參考指南 2.6 防盜警報系統噪音 防盜警報系統的噪音受《噪音管制條例》規管,並由警方執法。 為避免造成噪音滋擾: √ 安裝在任何處所內的防盜警報系統,不應在啟動後發出響號超逾15分鐘 √ 安裝在任何車輛內的防盜警報系統,不應在啟動後發出響號超逾5分鐘 √ 除非車輛實質上受到干擾,否則車輛防盜警報系統不應發出響號 防盜警報系統發出噪音對他人做成滋擾—違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