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條例》由警方與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攜手執行,警方負責處理鄰里、公共地方、建築、產品及防盜警鐘等噪音投訴,而環保署則負責調查工商業處所及建築地盤的噪音投訴。有關執法及檢控的統計數字,請參閱圖1至圖3。 2020年,當局檢控建築地盤噪音達63宗、工商業噪音11宗及鄰里噪音1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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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及工商業噪音的管制 環保署可透過「消減噪音通知書」管制工商業噪音,環保署於接獲噪音投訴後,便會隨即展開調查,並且向違例者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作出檢控及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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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 各類作業在不同時段的建築噪音法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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