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1997 (July - December)
含氯氟烴自由配額接受申請
環境保護署今日(星期五)開始接受有關人士申請自由配額,以 入口三十四種含氯氟烴供本港於一九九八年使用。
所有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規定註冊的公司均可申請自由配額
,環保署會按申請人士的實際需要分配有關配額。
入口商如具備紀錄,證明曾於一九九七年使用正常和自由配額入
口留銷含氯氟烴則會自動獲配正常配額分配。
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梁伯銘說:「根據保護臭氧層的《蒙特
利爾議定書》,本港在一九九八年的含氯氟烴配額上限依最普遍使用 的冷卻劑HCFC-22計算,應為二千五百二十六公噸。」
「一九九八年總配額的百分之四十是以自由配額方式分兩個階段
分配。」
「自由配額一半會在今次分配,餘下的配額則會在自由配額分配
的第二階段中批出。」
梁伯銘表示,本港實施配額制度是為了管制含氯氟烴在本港的使
用,以履行《蒙特利爾議定書》訂下的國際義務。
他補充說:「根據議定書的時間表,本港會逐步減少使用含氯氟
烴,至二零三零年便會全面停止使用。」
申請第一階段自由配額人士須於今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
由專人將申請表格送交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三十三樓環保署空 氣質素監理組。逾期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表格可於上述地點索取。
查詢進一步詳情,請致電二五九四 六二四二或二五九四 六二
四三與空氣質素監理組聯絡。
完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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