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杂的建筑废物如含有按重量计不多于50%的惰性建筑废物,可运往3个策略性堆填区弃置。这些堆填区分别位于新界西、新界东南及新界东北,由环境保护署负责管理。细节请浏览以下网页: http://sc.epd.gov.hk/gb/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prob_solutions/msw_strategic.html
修改日期 :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