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计划 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的法例,已于
2005 年 1 月颁布。
建筑废物指建造工程所产生并已被扔弃(不论在被扔弃之前是否经处理或堆存)的物质、物体或东西,但不包括从任何清除污泥、除淤或疏浚工程中移去的或该等工程所产生的任何污泥、隔滤物或物体。
建筑废物产生者,例如建造工程承判商、装修工程承判商或处所拥有人,在使用政府的废物处置设施前,须先向环境保护署开立帐户,并须透过帐户缴交费用。
政府透过此收费计划鼓励建筑废物产生者减少产生废物,以及将废物筛选分类、再用及循环再造,从而节省成本和善用堆填区。 回上
实施日期
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已于 2005
年 12 月 1 日 实施,环境保护署由该日起开始办理帐户的申请。 于2005
年 12 月 1 日 开始,承办价值100万元或以上建造工程合约的主要承判商,必须为有关合约开立专用的缴费帐户。主要承判商必须在合约批出后21天内申请,否则即触犯法例。
至于价值少于100万元的建造工程合约,例如小型建造工程或装修工程,任何人士,例如进行工程的处所拥有人或其承判商,均可开立缴费帐户;
该等帐户可用于多个各价值少于100万元的建造工程合约。处所拥有人亦可聘请持有有效缴费帐户的工程承判商负责建筑废物的处置安排。 建筑废物处置收费于
2006 年 1 月 20 日开始,而由该日起,任何人士使用废物处置设施处置建筑废物前,必须开立帐户。
回上 帐户申请
筑好运网上申请
(*电子载运入账票现可经网上申请)
| 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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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帐户(价值100万元或以上的建造工程合约) 主要承判商必须在合约批出后21天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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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帐户(价值100万元以下的建造工程合约)
适用于多个各价值少于100万元的建造工程合约及一般建筑废物处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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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更改帐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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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束/恢复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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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有关批准以船只将惰性建筑废物送交公众填料接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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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载运入账票 - 详细资料请参阅以下指引
请使用"Google Chrome"开启筑好运网上申请。
申请人亦可透过传真(致电2872 1838)或亲临办事处索取。
申请人可参阅以下指引了解在筑好运填写网上申请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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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筑废物处置设施及收费
政府设有下列废物处置设施,用以接收不同种类的建筑废物:
政府建筑废物处置设施
(请参阅地图) |
接收的建筑废物种类 |
每公吨收费# |
公众填料接收设施 |
完全由惰性建筑废物++组成 |
$71 |
筛选分类设施 |
含有按重量计多于50%的 惰性建筑废物++ |
$175 |
堆填区@ |
含有按重量计不多于50%的 惰性建筑废物++ |
$200 |
离岛废物转运设施@ |
含有任何百分比的惰性建筑废物++ | $200 |
# | 除离岛废物转运设施外,最低收费为1公吨(即载量不足1公吨,亦会作1公吨计算),超过1公吨的废物载量以每0.1公吨计算收费。离岛废物转运设施的收费为每0.1公吨$20,最低收费则为0.1公吨。 |
++ |
惰性建筑废物指石块、瓦砾、大石、土、泥、沙、混凝土、沥青、砖、瓦、砌石或经使用的膨润土。 |
@ |
如废物载量含有建筑废物及其他废物,于计算收费时,该载量须视作完全由建筑废物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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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筑废物处置设施为决定可接收的建筑废物种类现行所采用的准则已刊登于2010年7月9日的政府宪报公告4278。以下是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让业界了解接收准则:
废物接收准则宣传活动(准则于2010年12月29日生效) |
(1) | 派发信息分发给政府工务部门、有关商会及建筑废物处置帐户户主;及 |
(2) | 模拟现时运作的短片。 | |
按下观看短片 (高画质-约900M)
按下观看短片 (低画质
- 约3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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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废物处置设施的建筑废物交收纪录
为增加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的透明度,和顾及整体运作效率、建筑废物运输及处置的情况,我们特为帐户户主提供14天的建筑废物交收纪录。除此纪录外,帐户户主可考虑是否须要透过处置设施索取有关的资料。
表格 1, 2 及 3 的帐户建筑废物交收纪录 (交收日期: 2024/10/12 - 2024/10/25) (Excel 表格)
表格 1, 2 及 3 的帐户建筑废物交收纪录 (交收日期: 2024/10/23 - 2024/11/04) (Excel 表格)
表格 1, 2 及 3 的帐户建筑废物交收纪录 (交收日期: 2024/11/05 - 2024/11/18) (Excel 表格)
表格 1, 2 及 3 的帐户建筑废物交收纪录 (交收日期: 2024/11/08 - 2024/11/20) (Excel 表格)
经运输署许可,附上有关运送建筑废物车辆之许可车辆总重供各帐户户主查阅。
建筑废物车辆之许可车辆总重纪录 (Excel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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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2 帐户列表
以下列表所载数据报含已同意在本网站展示资料的公司及个人名义账户。
本署力求本列表的资料在登载时准确无误,惟或因帐户户主变更其数据后(例如: 电话号码)未有通知本署而不能保证全部内容绝对正确。
表格 2 账户列表(PDF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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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器设定 如以 "Internet Explorer", 请选择 "显示全部内容";"Chrome" , 请选择 "加载不安全指令码" 以下载此文件。
免责声明
表格2帐户户主列表 (资料)包括公司名义帐户及同意公开资料的个人名义帐户 - 所载资料只供一般参考。政府并无就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在任何特定情况下的适用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陈述、申述或保证。政府不会就资料任何部份的任何错误、遗漏、或错误陈述或失实陈述(不论明示或隐示的)承担任何责任。对任何因使用、不当使用、不能使用或依据有关资料而引致或所涉及的任何损失、毁坏或损害,包括相应而生的任何损失、毁坏或损害,政府概不承担任何有关的法律责任、义务或责任。
政府保留权利,可随时运用其绝对酌情决定权,更改、删除、停载或修改资料,而无须给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使用者有责任自行评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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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资料
2005年7月6日简布会的讲解资料 (PDF 格式)
2005年10月至11月期间举行业界简介会的讲解资料(PDF
格式) 2005年11月至12月期间举行帐户申请讲座的讲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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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电视广播 | 广东话
/ 英语 | 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电台广播
| 广东话
/ 普通话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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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838 3111 电邮:enquiry@epd.gov.hk 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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