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食肆 - 饮食业的环保法例要求
食肆需要申领的牌照及主要的环保要求
引言
为使食肆申请人能进一步了解食肆的环保要求,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编订了以下的简介指南,希望令食肆东主在开业前,能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所需要申领的有关牌照有所认识,以便及早作出相应的控制措施,避免或减低食肆在开业后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
牌照及通知书要求
- 任何食肆(例如酒家、茶餐厅、粥面店,快餐店等)均会产生及有需要排放污水。在一般情况下,食肆应申请由环保署发出的《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详见食肆排放污水所需的牌照);及
- 在一些特别情况下,食肆须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火炉、烘炉或烟囱)(安装及更改)规例内的规定,向环保署递交申请安装或更改火炉/烘炉/烟囱的申请表(详见火炉、烘炉或烟囱安装及更改规例)。
其他主要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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