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及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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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需要申领的牌照及主要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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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炉、烘炉或烟囱安装及更改规例

环保食肆 - 饮食业的环保法例要求

食肆排放污水所需的牌照

任何食肆例如酒家、茶餐厅、粥面店、快餐店等都会产生及排放污水。食肆的污水一般经由清洗炉具、食物、食具等工序产生。有关的污水排放受《水污染管制条例》管制,由环保署透过发牌制度执行管制。水污染管制牌照内列明污水排放的标准及相关的条款,以便持牌人遵守。

有意经营饮食业人士应在营业前申请及取得由环保署署长所签发的水污染管制牌照,牌照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申请费用按下列三类污水流量而厘定。一般茶餐厅、粥面店、快餐店等皆为第一类,而一般中小型酒家(厨房面积大约介乎20与60平方米之间)为第二类。通常厨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酒楼才会达到第三类的排放量。

一般准备开张的新食肆,大多都没有水费单供申请人参考及用于填报每日污水流量。申请人可参考该食肆厨房的面积及/或同类食肆的用水纪录以估计污水流量。环保署提供一站式牌照申请服务,如申请人需要本署职员协助填报申请表及评估污水流量,可联络列于附件一内本署任何一间区域办事处或行业环保支援中心。

为方便申请人填报申请表,本署在附件二内提供一份模拟样本,以供参考。

食肆的污水一般都会经过处理后,才排放至公用污水渠。隔油箱或隔油池是一般食肆用于隔除污水中油脂的处理装置。食肆应妥善安装及定期维修,以便有效地发挥隔油箱或隔油池清除油脂的功能。

类别

每日流量

第一类:一般茶餐厅、粥面店及快餐店

不超过10立方米(m3)

第二类:一般中小型酒家

介乎10与30立方米(m3)之间

第三类:大型酒家食肆

超过30立方米(m3)

 

如有意经营饮食业的人士希望进一步了解《水污染管制条例》及有关资料,可参阅下列小册子及单张:

餐馆及食品厂的隔油池 水污染管制条例指南
餐馆及食品厂的隔油池 水污染管制条例指南

小册子及单张可向本署各区域办事处索取,或从环保署网页阅览(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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