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本港空气质素指标的研究

检讨本港空气质素指标的研究

环境保护署经已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开展一项研究,全面检讨本港空气质素指标和长远的空气质素管理策略。检讨在二零零九年年中完成,研究结果已详列于相关的谘询文件和该检讨的研究报告中。

环 境 保 护 署 署 长 王 倩 仪 (左 二 )和 环 境 保 护 署 助 理 署 长 谢 展 寰 (左 一 )与 顾 问 公 司 代 表 于 签 署 研 究 合 约 后 合 照
                                                 
环境保护署署长王倩仪 (左二) 和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谢展寰 (左一) 与顾问公司代表于
签署研究合约后合照

该项研究除了详细考虑世界卫生组织、欧盟和美国的最新研究成果外,还包括保障公众健康、经济效益、社会诉求、所需技术的成熟度、引入措施所需时间、与内地合作的需要以及其他政策范畴和措施如能源、运输、工业发展、城市规划及保育等的配合,从而制定本港新的空气质素指标和长远空气质素管理策略和措施。

检讨过程包括广泛的谘询和公众参与。我们已成立检讨空气质素指标及制订长远空气质素策略顾问小组来领导这项研究,以确保该研究妥善进行。小组成员包括环境谘询委员会委员、不同界别的专家、相关的学者和决策局代表。政府会就空气质素指标检讨广泛谘询公众后,才制订新的空气质素指标和长远的空气质素管理策略。

研究目的

这项研究旨在评估修改本港空气质素指标的需要及其影响,以及找出要达到修改后空气质素指标的可供选择方案及所需的策略及计划。研究所得出的结果及可供选择方案经已用作深入的公众谘询及参与工作,以便完成制订新的空气质素指标和长远的空气质素管理策略。

研究内容 

该项研究将评估修改本港空气质素指标的需要及其影响,以及找出要达到修改后空气质素指标的可供选择方案及所需的策略及计划。该研究包括以下内容 -

(a)检讨及说明目前本港空气质素的特质,包括当前的污染水平、发展趋势、主要的污染源和成因、境外污染源及天然排放对本港空气污染的贡献,以及控制空气污染的现行政策、计划和法例;

(b)检讨世卫与美国环境保护局订定空气质素指引/标准的分别和采取不同的理据;
(c)使用包括空气模型方法评估采用不同措施下的空气质素;如建议本港采纳世卫新建议的空气质素指引,找出所需的具体措施及可供选择方案,以达致中期目标和指引所订的水平,并深入研究与邻近城市和省份共同合作的需要;
(d)评估落实不同方案的措施对包括经济成本、引入措施所需时间、与内地及港外空气质素管理当局合作的需要以及对其他政策范畴如能源、运输、工业发展、城市规划及保育的影响;
(e)制订实际及切实可行的方案,以修订本港的空气质素指标,包括是否要为路边空气质素设定不同指标;并就如何达致修订后的空气质素指标,以行动计划的形式说明有关策略和措施;并需确定每个方案所涉及的影响,以便公众可充份参与及提出意见;以及
(f)研究应否及如何规格空气质素数据,以便与其他发达先进城市作出公平的比较。

公开谘询会

环境保护署就检讨本港空气质素指标举办了数次公开谘询会。谘询会内专家发言和答问内容可于以下网页下载。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公开谘询会-专业人士 (只提供英文版本)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公开谘询会-公众人士 (主要提供中文版本)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   公开谘询会-公众人士 (主要提供中文版本)

研究报告

检讨现已完成,有关该检讨的研究结果请按以下网址。

研究报告及行政摘要

检讨空气质素指标的国际发展

我们一直在监察世界各地检讨空气质素标准与指标的进展,在顾及本地因素后,会从科学的角度研究本港修订空气质素指标的需要。近期的科学研究结果显示,小于2.5微米的粒子比较大的粒子对人体健康有更直接的影响。此外,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空气污染浓度,亦可能较以往研究所显示的为低。基于这些研究结果,多个国家,包括美国、欧洲联盟各成员国和世界卫生组织近年均在研究是否有需要就小于2.5微米的粒子(即PM2.5)推出一套新的空气质素指标,以及修订他们现行的空气质素指引和指标。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发表了新的空气质素指引,向全球各地为保护人类健康而制订空气质素政策和管理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因为该套新的空气质素指引非常严格,因此世卫在新指引内亦制定一些空气质素中期目标,以便各国能够逐步改善其空气质素。

世卫明确指出,个别国家订立的空气质素标准不尽相同,须因应当地空气质素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切实可行的技术、经济考虑以及政治和社会因素间求取平衡。世卫建议指出各地政府在采用世卫的新空气质素指引作为法定标准时,必须小心考虑本地的实际情况。

英国政府在二零零六年四月发表的一份谘询文件中表示,要英国全面达至世卫所建议的空气质素指引值不切实际。英国估计某些空气污染物,如粒子,须二零五零年才能达标。于二零零七年七月,英国发表了最新的空气质素政策,当中包括于二零二零年或之前达标的PM2.5全年平均标准及背景浓度的削减目标。美国分别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底及二零零八年三月中公布采用新的悬浮粒子标准及新的臭氧标准。该等标准均比世卫建议的新标准宽松,达标的时限则由二零一四至二零三一年不等。欧盟则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完成制订一份关于环境空气质素的指令,指令当中包括于二零一五年或之前达标的PM2.5全年平均标准。然而,该PM2.5标准亦比世卫建议的新标准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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