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食肆 - 飲食業的環保法例要求食肆排放污水所需的牌照任何食肆例如酒家、茶餐廳、粥麵店、快餐店等都會產生及排放污水。食肆的污水一般經由清洗爐具、食物、食具等工序產生。有關的污水排放受《水污染管制條例》管制,由環保署透過發牌制度執行管制。水污染管制牌照內列明污水排放的標準及相關的條款,以便持牌人遵守。 有意經營飲食業人士應申請及取得由環保署署長所簽發的水污染管制牌照,牌照的有效期一般為五年,申請費用按下列三類污水流量而釐定。一般茶餐廳、粥麵店、快餐店等皆為第一類,而一般中小型酒家(廚房面積大約介乎20與60平方米之間)為第二類。通常廚房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酒樓才會達到第三類的排放量。 一般準備開張的新食肆,大多都沒有水費單供申請人參考及用於填報每日污水流量。申請人可參考該食肆廚房的面積及/或同類食肆的用水紀錄以估計污水流量。環保署提供一站式牌照申請服務,如申請人需要本署職員協助填報申請表及評估污水流量,可聯絡列於附件一內本署任何一間區域辦事處或行業環保支援中心。 為方便申請人填報申請表,本署在附件二內提供一份模擬樣本,以供參考。 食肆的污水一般都會經過處理後,才排放至公用污水渠。隔油箱或隔油池是一般食肆用於隔除污水中油脂的處理裝置。食肆應妥善安裝及定期維修,以便有效地發揮隔油箱或隔油池清除油脂的功能。
如有意經營飲食業的人士希望進一步瞭解《水污染管制條例》及有關資料,可參閱下列小冊子及單張:
小冊子及單張可向本署各區域辦事處索取,或從環保署網頁閱覽(詳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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