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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冊
署長亦須按條例第15條的規定,備存載有下列資料的登記冊供公眾在正常辦公時間內(免費)查閱。
(a) 他所接獲的工程項目簡介;
(b) 他所發出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
(c) 他就任何人士根據條例第5(9)、(10)或(11)條申請直接申請環境許可證一事所作的決定;
(d) 他所接獲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e) 他就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所作的決定;
(f) 他在本條例的生效日期前所持有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g) 要求獲發環境許可證的申請;
(h) 他就任何人士要求獲發環境許可證的申請所作的決定;
(i) 規例所規定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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