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

以下范畴的许可证及牌照,可透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申请:

 

向政府提交电子资讯须采用的方式、规格及程序

根据《电子交易条例》第11(2)条,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常任秘书长可藉于宪报刊登命令,指明根据各项条例以电子纪录形式向政府单位提交资讯须采用的方式、规格及程序。按 Acrobat PDF此处浏览最新宪报公告。

收集个人资料的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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