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签发「消减噪音通知书」及测试可有遵守内载规定 将「经修正的噪音声级」与「可接受的噪音声级」作一比较。遇「经修正的噪音声级」较「可接受的噪音声级」为高时,监督可签发「消减噪音通知书」。遇「消减噪音通知书」经已发出,监督须将在该通知书内指定某点量度所得的「经修正的噪音声级」与该通知书内载条件,作一比较,决定可有遵守通知书内列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