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滥用塑胶购物袋是香港其中一个主要和明显的环境问题。2005年的堆填区的调查显示,每年有超过八十亿个塑胶购物袋被弃置在堆填区,即每人每日平均弃置多于三个塑胶购物袋,数目明显超出生活所需。
首阶段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2009年7月7日-2015年3月31日)
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计划)首阶段于2009年7月7日实施,涵盖3,000多个主要为大型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及健康护理和化妆品店的零售点。来自受规管店铺零售类别的胶袋弃置量由首阶段计划实施前(2009年年中)的约6.6亿个减至首阶段计划实施一年后(2010年年中)1.5亿个,减幅非常显著。
尽管首阶段计划初步取得成功,但其涵盖范围有限,在受规管的零售界别以外的零售類别内,胶袋的堆填区弃置量仍有上升。在2011年5月,政府就应否及如何扩大胶袋征费计划,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整体而言,社会大众支持扩大计划的涵盖范围至整个零售业界,以进一步处理香港过量使用塑胶购物袋的问题。政府于2013年5月向立法会提交《201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经审议后,立法会于2014年3月通过《2014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并订明于2015年4月1日正式全面推行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 《产品环保责任(塑胶购物袋)规例》(第603A章)则列明全面推行胶袋收费的执行细节Testing。
全面推行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 (2015年4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计划自2015年4月1日在整个零售业界全面推行。相对首阶段,已全面推行的计划有以下主要特点:
- 在全港所有零售点禁止免费派发塑胶购物袋
- 除豁免情况外,商户派发胶袋每个须收费至少五毫
- 因食物卫生理由使用塑胶购物袋可获豁免收费
- 所有胶袋,包括平头胶袋须要收费
- 由商户保留胶袋收费
政府于2021年邀请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就管制即弃塑胶进行公众参与。委员会其后于2022年4月提出了24项建议,当中包括12项有关优化计划的建议。政府接纳委员会的建议并审视了计划的实际运作情况,建议推展优化措施。有关优化措施的附属法例已于2022年10月19日立法会会议上获得通过。
现行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 (2022年12月31日 –)
为维持计划的成效,政府于2022年12月31日起推行优化措施,包括:
- 每个塑胶购物袋的收费由现时最低五角提高至最低一元;
- 取消现时对盛载冰冻或冷冻食品的塑胶购物袋的豁免;以及
- 收紧有关食品的豁免:只有购买没有包装或并非完全载于任何包装的食品,或购买以非气密包装的餐饮外卖,才可获免费提供塑胶购物袋,并以每单一交易一个免费袋为基本原则。(如首个免费胶袋未能盛载所有食品、只用一个胶袋可能会令胶袋破损,或把多种食品放在同一免费胶袋会令食品的品质受损,则可额外提供一个或多个免费胶袋。)
实施详情请按此处。
参考资料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 有关优化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的三项附属法例(2022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
- 根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作出的3项与塑胶购物袋相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
- 新闻公报: 迎接四月一日胶袋收费全面推行 环境局局长呼吁市民自备购物袋
- 《2014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
- 《201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 《201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2013年5月8日)
-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就扩大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的讨论文件(2011年11月)
- 关于扩大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公众谘询文件(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