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环境监察系统 堆填区设有三层监察系统,可以侦察环境受到的任何轻微损害。首先,大部分取样及测试均会在设备优良的实验室进行。其次,监察结果会由政府及承办商共同委任的专业工程师及科学家审阅。这些专业人士在有需要时会提供客观的技术意见。最后,政府会在每个堆填区派驻督察小队,审核监察工作,以及在有需要时进行额外监察。 我们在各个堆填区进行广泛的环境监察计划,量度空气、河道、地下水和海水的污染物,以及检验渗滤污水及堆填气体的成分。 噪音监察 地下水监察 气体监察 尘埃监察 海洋沉积物监察 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