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 「环 境 审 核 简 易 指 南」 编 制 的 目 的, 是 协 助 各 机 构 以 高 效 率、 富 成 效 的 方 式 来 进 行 环 境 审 核 工 作。 环 境 保 护 署 与 规 划 环 境 地 政 局 曾 联 手 摄 制 了 一 套 以 《如 何 做 好 环 境 审 核》 为 题 的 环 境 审 核 训 练 录 影 带, 这 本 简 易 指 南, 亦 可 为 该 套 录 影 带 提 供 有 用 的 补 充 资 料。
本 简 易 指 南 共 分 四 章。 第 一 章 概 述 环 境 审 核 的 概 念;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和 第 四 章 分 别 介 绍 环 境 审 核 所 涉 及 的 各 个 主 要 环 节, 由 策 划 到 执 行, 以 至 跟 进 工 作 均 逐 个 步 骤 阐 述, 以 引 导 用 者 认 识 整 个 审 核 程 序, 从 而 可 成 功 完 成 审 核 工 作。
本 指 南 的 内 容 经 精 心 编 排, 利 用 特 别 设 计 的 「图 标」 列 载 有 关 的 注 释、 实 用 指 引、 核 对 清 单 和 提 示 表 范 例 等 参 考 资 料, 方 便 查 阅; 所 用 的 「图 标」 如 下:
指 引 和 提 示 | 留 意 事 项 |
资 料 | 避 开 易 犯 的 错 误 |
资 源 |
载 于 本 指 南 附 件 内 的 清 单 和 提 示 表 范 例 只 供 参 考。 附 件 共 分 为 三 节。 第 一 节 所 载 的 问 卷 和 清 单 应 由 「审 核 场 地 统 筹 员」 在 审 核 预 备 阶 段 时 填 写。 第 二 节 载 有 多 项 关 乎 法 定 规 管 的 审 核 提 示 表, 供 「内 部 审 核 员」 实 地 进 行 审 核 时 使 用。 第 三 节 则 列 载 审 核 报 告 的 建 议 内 容 和 进 行 审 核 跟 进 工 作 的 大 纲。
由 于 每 个 审 核 场 地 的 情 况 都 不 相 同, 「内 部 审 核 员」 有 必 要 根 据 审 核 场 地 的 特 点 来 评 估 上 述 「清 单 和 提 示 表」 的 适 用 程 度, 并 在 有 需 要 时 作 出 修 改。 此 外, 「内 部 审 核 员」 亦 有 责 任 根 据 最 新 修 订 的 法 例, 不 时 更 新 涉 及 法 定 规 管 的 审 核 提 示 表。
本 指 南 取 材 自 环 境 保 护 署 的 环 境 审 核 手 册 和 环 境 审 核 培 训 手 册; 而 这 两 本 手 册, 乃 由 专 业 顾 问 协 助 环 保 署 编 制 的。 「内 部 审 核 员」 使 用 本 指 南 作 为 环 境 审 核 工 作 的 参 考 工 具 时, 须 因 应 所 负 责 场 地 的 具 体 情 况 判 断, 自 行 负 起 专 业 的 责 任。 环 境 保 护 署 不 会 就 提 供 这 份 参 考 指 引 而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用 者 请 留 意:
- 本 指 南 是 供 曾 接 受 某 种 形 式 基 本 培 训 或 具 备 环 境 审 核 工 作 经 验 的 人 士 使 用。 用 者 如 果 没 有 环 境 审 核 工 作 的 经 验, 在 执 行 工 作 之 前, 宜 先 修 读 有 关 环 境 审 核 的 培 训 课 程。
- 用 者 在 开 始 进 行 环 境 审 核 工 作 前, 宜 先 详 细 阅 读 本 文 件 内 容, 以 熟 习 各 有 关 步 骤。
- 由 于 每 个 审 核 场 地 的 情 况 各 不 相 同, 指 南 内 所 提 供 的 工 作 表 范 例 只 供 参 考。 用 者 宜 根 据 每 个 审 核 场 地 的 特 点, 适 当 修 改 工 作 表, 以 适 应 个 别 需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