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建筑工程噪音(撞击式打桩除外)技术备忘录

2. 评估建筑工程的噪音

2.8

第八步 — 「机动设备」的声功率级

拟于建筑地盘使用的「机动设备」(包括进出地盘的货车)的分贝(A)声功率级,见载于表3。倘拟于建筑地盘使用的「机动设备」未有载列于表3,监督可使用他认为合适的声功率级。

   
2.9

第九步 — 距离衰减作用及噪音声级的总和

2.9.1

概要

在决定声源位置与「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距离时,不应将封密外墙纳入考虑,而有关的距离须计算至最接近「噪音感应强的地方」有窗、门及其他洞口的外墙,在量度上,应使用平面距离或按适当情况可使用其斜面距离。

 

   
2.9.2

使用单一估计声源位置的程序

假设全部「机动设备」均放置在单一「估计的声源位置」时,依据第八步计算所得的声功率级应照表4内载办法,以对数加法计算其总声功率级。

「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预计噪音声级」,是由总声功率级减去一适当的修正系数所得。此修正系数是根据「估计的声源位置」与「噪音感应强的地方」间的距离,从表5查得。

 

   
2.9.3

使用「实际声源位置」或同时使用「实际声源位置」及「估计的声源位置」

假如使用一个「估计的声源位置」另加多个「实际声源位置」,或只使用「实际声源位置」,则量度各个「实际声源位置」与「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距离,从表5查出适当的修正系数,再从「机动设备」的个别声功率级减去适当的修正系数,得出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各「机动设备」的个别声压级。

假设各项「机动设备」是放置于一个「估计的声源位置」内,该等「机动设备」的总声压级须照第2.9.2段内列方法计算而得,并根据表4以对数加法加上假设放置在「实际声源位置」的各项「机动设备」的个别声压级,得出「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预计的噪音声级」。

   
2.10

第十步 — 屏障的隔声修正系数

遇监督认为从「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窗、门或外墙的其他洞口望去,会有一个坚实的屏障,将全部拟于地盘使用的「机动设备」完全遮隔,以致不能看到这些设备,则依第九步计算所得的「预计的噪音声级」应作 -10分贝(A)修正。如监督认为应该采用较大的负修正系数,则会根据常用声学原理及惯例而使用适当的修正系数。

坚实的屏障是指大型的实物如楼宇或地形特征,而能作为有效的隔声屏障。细小、轻质、不完整或临时性的屏障,如地盘围板、棚架等不会视为有效的屏障。特制的隔声屏障的效能,可根据本备忘录第3.1段所载,予以审定。

如监督认为从「噪音感应强的地方」望去,会有屏障将全部拟于地盘内使用的各项「机动设备」(「宁静机动设备」除外),完全遮隔,则依第九步计算所得的「预计的噪音声级」应作 -5分贝(A)修正。就此段而言,「宁静」的「机动设备」是指那些声功率级较全部「机动设备」发出的总声功率级低15分贝(A)以上的设备。

 如「噪音感应强的地方」是建筑地盘毗邻的一幢楼宇,而地盘拟使用的「机动设备」,全部不能从「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门、窗或其他外墙的洞口看到,则该「噪音感应强的地方」将会被视作获得部份遮隔,因而依第九步计算所得的「预计的噪音声级」,应作 -5分贝(A)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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