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畜废物管制计划-湿处理及乾湿混合处理法处理禽畜废物的指南
湿 处 理 ∕ 乾 湿 混 合 处 理 系 统
湿 处 理 或 乾 湿 混 合 处 理 系 统 一 般 包 括 收 集 池 、 格 栅 、 曝 气 池 、 晒 渣 池 和 有 关 的 水 泵 及 粪 渠 。 图 一 显 示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组 件 的 编 排 , 特 别 适 用 于 湿 处 理 法 产 生 的 污 水 。
图 一 湿 处 理 系 统 组 件 的 编 排
湿 处 理 或 乾 湿 混 合 处 理 系 统 组 件 的 细 节 如 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