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保护里程碑 - 1980s

1980s

 

1989 年
一般项目

  • 发表《白皮书:对抗污染莫迟疑》,列述十年内本港对抗污染的工作大纲。

 

空气

  • 实施《保护臭氧层条例(1989年)》,以配合《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规定。
  • 禁止沙田的工商业大厦使用固体及液体燃料。
  • 公布另外八个空气质素管制区,使全港成为空气质素管制区。

 

噪音

  • 执行《噪音管制条例》的主要规定,管制在公众假期及夜间进行的建筑工程发出的噪音,以及工商业活动发出的噪音。
  • 行政局批准为附近兴建新道路后,增加被噪音滋扰的学校、医院、社区会堂等场所装置隔音设备。
  • 实施《民航(飞机噪音)(操作引擎及辅助动力器的限制)规例》及《民航(飞机噪音)公告》,限制飞机在空中和地面操作时发出的噪音。

 

废物

  •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公布法定废物处置计划,订定十年内发展新设施及关闭旧有废物处理设施的工作大纲。

 

水质

  • 制订香港污水排放策略。
  • 公布8月1日为牛尾海和将军澳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1988 年
一般项目

  • 成立规划环境地政科,为环境保护计划制订政策。

 

噪音

  • 实施《噪音管制条例》,明文管制住宅和公众场所、建筑工地、工商业楼宇噪音及产生噪音的产品。

 

废物

  • 实施「禽畜废物管制计划」。

 

水质

  • 公布8月1日为南区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1987 年
空气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规例》,管制有潜在构成严重污染问题的指明工序。
  • 制订空气质素管制区的空气质素法定指标。

 

噪音

  • 实施《民航(飞机噪音)(证明)规例》及《民航(飞机类别)公告》,禁止所有在香港登记而未持有噪音证明书的飞机在香港升降。

 

水质

  • 公布吐露港为首个水质管制区。
  • 开展「污水收集整体计划」,为本港所需的污水收集基本设施制订发展蓝图,收集集水区内的污水。

 

1986 年
一般项目

  • 4月1日成立环境保护署,统筹大部分防止及管制污染活动。

 

空气

  • 公布海港及荃湾 ─ 葵涌空气质素管制区。

 

噪音

  • 实施《民航(飞机噪音)条例》,明文管制飞机噪音。
  • 行政局批准采取合理的纠正措施,以纾缓新建道路对附近市民的滋扰,例如兴建隔音屏障及隔音罩等直接技术补救设施。

 

水质

  •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1980年)》实施《水污染管制规例》。

 

环境评估与规划

  • 发表政府公告,阐述公营部门大型发展项目进行的环境检讨详情。

 

1985 年
一般项目

  • 香港首次筹办《85年城市环境国际会议》。

 

环境评估与规划

  • 《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加入「环境」章节。

 

1984 年
一般项目

  • 重组环境污染问题谘询委员会,解散陆上及水污染、空气污染及噪音污染的特别委员会。

 

1983 年
一般项目

  •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金阳先生率领代表团,于1月首次到访香港考察。

 

空气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成立空气质素管制区和订定管制区内的空气质素指标,以及委任劳工处处长为主管。

 

1982 年
一般项目

  • 卫生及社会福利科取代民政科,负责制订环境发展计划政策。

 

水质

  • 公布吐露港为第一个水质管制区。

 

1981 年
一般项目

  • 环境保护组脱离布政司署,成为环境保护处。
  • 环境科解散,由民政科制订环境发展计划的政策。
  • 《香港环境保护》创刊,报导政府所有防止及管制污染的活动。

 

1980 年
废物

  • 实施《废物处置条例》,明文管制废物收集及处理工作。

 

水质

  • 实施《水污染管制条例》,明文管制废水污染海洋及河溪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