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保护里程碑 - 1990s

1990s

 

1999 年
一般项目

  • 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以「培育优秀人才,建设美好家园」及「可持续发展」为重点。
  • 维也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在环境事务上衷诚合作。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举办「香港环保企业奖」,表扬注重环保的商业机构;以及推出《明智减废计划》,鼓励商界实施各类避免制造废物及减废措施。
  • 出版全新环境教材套装「环境智囊」,分发至各中学、大专院校及公共图书馆。

 

空气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加强管制柴油车辆的排废标准及引进汽油车辆的蒸发排放物标准。
  • 与广东省携手展开研究,分析跨境空气污染对珠江三角洲的影响程度。
  • 采用先进的黑烟测试方法(以底盘式功率机辅助),测试5.5公吨以下的柴油车辆。

 

噪音

  • 完成高速公路的「低噪音路面计划」,让超过15 000个住户受惠。
  • 全面取缔人口稠密地区建筑地盘的高噪音打桩机。
  • 学校隔音计划圆满结束,纾缓了交通噪音对514 000名学生所构成的滋扰。

 

废物

  • 展开「屋?废纸铝罐回收运动(第三阶段)」,鼓励市民回收废纸、铝罐及胶樽。
  • 成立减废委员会及目标专责小组,向政府提供减少废物措施的谘询意见,以及成立特订的网页方便公众查阅资料。
  • 将大埔船湾堆填区修复后改作高尔夫球练习场,成为首宗将旧堆填区改作为市民提供康乐设施的公共工程。
  •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顺利推行首宗应用堆填区沼气的项目。

 

水质

  • 与「中国国家海洋局」南中国海分局签署《谅解备忘录》,参与「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研究」。
  • 设立特订网页汇报所有宪报公布泳滩、海洋及河溪水质,方便市民查阅有关水质的摘要资料。

 

环境评估与规划

  • 规划环境地政局向管制人员发出编制及公布环境报告的一般指引通告。
  • 发出《1999年环境影响评估条例(附录二修订本)令》,把占地逾20公顷的主题公园或游乐场列为指定项目。

 

执法行动

  • 推出电子投诉服务,方便市民透过电邮向各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作出污染投诉。
  • 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推行综合执法,由拥有多种环境污染知识及专技的人员视察污染制造场所,同时查核多种污染源。
  • 环保署与香港建造商会共展伙伴计划,悉力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环保活动项目,致力提高业界成员的环保意识。

 

1998 年
一般项目

  • 把「可持续发展」作为1998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

 

公众的环保意识

  • 推行「绿色生活乐缤纷」活动及为「环境保护大使义工」和 「童军环境保护大使」导师提供培训计划。

 

空气

  • 修订《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加强管制柴油私家车的废气排放标准及限制这类新车登记,同时加强管制轻型柴油车辆(的士除外)的废气排放标准。
  • 改善空气污染指数系统及推出路边空气污染指数。
  • 批准就珠江三角洲的空气质素进行顾问研究。
  • 1997年推行石油气的士试验计划圆满结束。

 

废物

  • 开展「屋?废纸铝罐回收比赛」,推动在公共及私营屋苑减少和回收废物。
  • 按照《巴塞尔公约》的最新规定,禁止从已发展国家输入危险废物。

 

水质

  • 委聘公司对「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第三、四期进行可行性研究。
  • 「粤港环境保护联络小组」同意,订定把所有废水引离后海湾集水区的长远目标。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把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展示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放在互联网上让公众查阅。
  •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公布,由2000年起各政策局局长及部门署长,每年均须发表所属机构的环保工作报告。

 

执法行动

  • 申领各类污染管制牌照的「一站式」服务,扩展至环保署所有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修顿中心、税务大楼和环贸商业大厦办事处,方便市民索阅领取牌照及污染管制的详尽资料、申请表格和谘询服务。
  • 由1998年11月起,巡查记录会当场发予污染者。此项服务改善措施旨在提高本署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改善与污染者的沟通。

 

1997 年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位于荃湾德华公园的第二个环境资源中心正式启用,该中心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与吴氏会德丰环保基金资助。

 

空气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提高四公吨以上新登记的柴油车辆废气排放标准,使之与「欧盟二期标准」看齐。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燃料)规例》,将汽车柴油的含硫量由0.2%减至0.05%。
  • 推行石油气的士试验计划,以纾减对空气的污染。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以减少建造工程散发的尘埃。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实施新管制措施,规定只有注册石棉专业人士方可执行与石棉有关的工程。

 

噪音

  • 引入车辆防盗警报器发出噪音的管制措施。

 

废物

  • 制作宣传录影带《环保家庭》,鼓励市民参与家居废物分类及回收计划。
  • 7月1日起实施最后阶段的「禽畜废物管制计划」。

 

水质

  • 属「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部分的昂船洲化学辅助一级污水处理厂投入服务。

 

环境评估与规划

  • 颁布《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以订立纲领管制大型发展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 立法局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为执行环境影响评估订立明确的指引及标准。

 

执法行动

  • 环境保护署在六个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设立「一站式」服务柜台,接受任何地区地盘的环保牌照或许可证申请。

 

1996 年
一般项目

  • 环保署在互联网设置网页,令市民能以简便快捷的途径获取有关环境资讯,促进建立对环境问题认知及关注的社区。
  • 环境保护署成立十周年。
  • 罗乐秉先生获委任为环境保护署新署长。
  • 环境保护署公布本身的环保管理政策。

 

公众的环保意识

  • 设立流动环境资源中心,以方便市民查阅环保资料。

 

空气

  • 颁布《空气污染管制(露天焚烧)规例》,管制露天焚烧活动。
  • 禁止进口五类损耗臭氧层物质:已取缔的含氯氟烃、尚未取缔的含氯氟烃、甲基氯仿、四氯化碳、含溴氟烃。进口含氯氟烃物质作本地留销用途,必须受进口牌照及配额管制。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禁止售卖进口铁石棉及青石棉。
  • 《1996年空气污染管制(指定工序)(取消豁免)令》刊登宪报,撤销进行有机化学工程的现有场所(即炼油厂及用作进行有机化学工程的场所),以及提炼工程场所(即猪油厂)原有的豁免资格。

 

噪音

  • 规定所有在香港首次登记的汽车(包括电单车)必须符合严格的噪音标准。
  • 实施新管制措施,规限夜间及假日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若干特别嘈吵的建筑设备及进行某类高噪音手动建筑工序。

 

废物

  • 禽畜废物管制范围扩展至屯门、锦田河及元朗部分地区。
  • 环境保护署批出逐户收集禽畜废物服务合约,协助农场经营者适当处置禽畜废物。
  • 根据《巴塞尔公约》修订《废物处置条例》,实施进出口废物许可证管制。

 

水质

  • 公布4月1日为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使全港水域均受到水质污染管制。

 

1995 年
公众的环保意识

  • 推行「学生环保大使计划」。

 

空气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燃料)规例》,推出含硫量不超过0.2%的低污染柴油燃料。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对柴油车辆实施严格的废气排放标准。
  • 首次推出香港空气污染指数,向市民汇报香港空气污染情况。

 

废物

  • 本港第三个策略性堆填区 ─ 新界东北堆填区投入服务。
  •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收费计划正式实施,向使用者收回处理废物的运作成本。
  • 新界东南堆填区建筑废物再造设施启用。
  • 按照国际防止海洋污染会议(MARPOL)的指引,在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实施处理船舶排放污染废物收费计划。
  • 实施因应本港情况而经过修订的《海上倾倒物料条例》。
  • 将北区和屯门区的禽畜饲养场分段纳入法例管制范围内,以符合环保的规定。
  • 「减用胶袋计划」推行首年,胶袋使用量合共减少3 500万个。

 

水质

  • 赤柱的新建污水处理厂正式启用,此乃亚洲首间建于岩洞内的污水处理厂。
  • 维多利亚港(第二期)水质管制区公布,此后,黄大仙、九龙城、油尖旺、深水埗及部分沙田地区排放的污水均受到管制。

 

环境评估与规划

  • 粤港两地为深圳河治理工程进行的首个跨境环境影响评估研究完竣,并获环境问题谘询委员会认可。

 

执法行动

  • 另一个全新的污染管制办事处(市区东)开幕,为深水埗、油尖旺和九龙城区的居民服务。
  • 扩充全日24小时服务的污染投诉热线,增设六条分区热线,接听各区居民的投诉。

 

1994 年
一般项目

  • 环境污染问题谘询委员会扩大谘询功能,除涵盖污染管制外,还就可持续发展的大原则谘询环境事宜,自此易名为环境问题谘询委员会。
  • 环保署首次公布服务承诺。
  • 环保署设于湾仔税务大楼的访客中心开幕,配合湾仔环境资源中心,成为市民索取环境资讯的主要渠道。

 

空气

  • 禁止哈龙进口,并根据《保护臭氧层条例》管制3,4-含氯氟烃、3,4-含溴氟烃及溴代甲烷,以履行保护地球臭氧层的责任。
  • 颁布《发出消减空气污染通知书技术备忘录》,订明香港的空气质素指标。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车辆燃料)规例》,规定柴油车辆使用含硫量不超过0.2%的低污染柴油。

 

噪音

  • 修订《噪音管制条例》,加强管制高噪音建筑设备,以及实施更严厉的管制尺度,监管于管制时间内在人口稠密地区进行手动建筑工程所发出的噪音,并将最高罚款额提高一倍。

 

废物

  • 展开为期一年的「减用胶袋行动」,此乃首次在全港推行的减少废物运动。
  • 修订《废物处置条例》,全面管制禽畜废物,并对违法弃置废物施以更严厉的罚则,以及订明违反废物收集及处理发牌条件属违法行为。
  • 本港第二个策略性堆填区新界东南堆填区投入服务。
  • 本港第三个废物转运站沙田废物转运站投入服务。
  • 梅窝焚化炉关闭。

 

水质

  • 实施《水污染管制(污水收集)规例》,规定私人楼宇的污水必须适当引入公共污水渠,并确保私人污水处理设施适当地运作及获得妥善维修。
  • 实施《水污染管制(一般)(修订)规例》,提高执法效率。
  • 公布11月1日为维多利亚港(第一期)水质管制区的生效日期。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每季向新闻界公布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 环境问题谘询委员会下设环境影响评估小组委员会,专责审核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 加拿大与香港根据双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在香港合办环境影响评估座谈会。
  • 《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草案》的整体架构,获环境问题谘询委员会与立法局的环境事务委员会及地政工务委员会支持。

 

1993 年
一般项目

  • 发表《1989年白皮书:对抗污染莫迟疑》第二次检讨报告。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位于湾仔邮局旧址的第一个环境资源中心开幕。

 

空气

  • 修订《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撤销过往一些指明工序不受牌照管制的豁免权,并且扩大管制影响环境的石棉尘。
  • 实施《保护臭氧层(含受管制物质产品)(禁止进口)规例》,禁止从非《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进口含氯氟烃及哈龙等物质的产品。
  • 香港电灯公司南丫岛发电厂启用全港首个烟气脱硫系统。
  •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的踏石角发电厂启用全港首个低氮氧化物燃烧器。

 

噪音

  • 九广铁路斥资5亿港元进行噪音消减工程,以减少铁路运作时发出的噪音。

 

废物

  • 东南亚首间综合化学处理中心启用,每年可处理10万公吨化学废物。在中心启用前,大部分化学废物均直接倾倒入海港。
  • 关闭坚尼地城焚化炉。
  • 新界西堆填区投入服务,是本港三个策略性堆填区最先启用的一个。

 

水质

  • 公布6月1日为东部及西部缓冲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 修订《水污染管制条例》,赋予当局执法权力,规定现有楼宇接驳新污水渠。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港督在施政报告规定每个政府部门委任「环保经理」。

 

执法行动

  • 环保署新增三间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令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的数目增至五间。

 

1992 年
一般项目

  • 香港与加拿大签署《环境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
  • 修订《道路交通条例》,赋权运输署署长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实施交通管制。

 

噪音

  • 位于大老山隧道接驳道路的香港首个高架式隔音屏障落成,使邻近的高楼大厦可免受交通噪音滋扰。

 

废物

  • 港岛东废物转运站投入服务。
  •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制订管制化学废物的规例。

 

水质

  • 公布4月1日为西北区水域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 九龙西北污水处理及排放工程完竣。
  • 环境保护署的新海上监察船「林蕴盈博士号」启航。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港督施政报告中规定行政局今后的所有政策及发展计划文件均须附有「环境影响」章节。
  • 规定财务委员会及辖下工务小组委员会的所有工程文件均须附有「环境影响」章节。

 

1991 年
一般项目

  • 发表《1989年白皮书》的第一次检讨报告。

 

空气

  • 4月1日无铅汽油面世,减低有害的含铅汽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规定所有2.5公吨以下新车必须遵守严格的排放标准,又另订明由1992年1月1日起,所有使用汽油引擎的新车均须采用无铅汽油。

 

噪音

  • 实施《1991年噪音管制(空气压缩机)规例》及《噪音管制(手提破碎机)规例》,规定破碎机和压缩机必须遵守既定的噪音标准,并须贴上噪音标签,方可在本港使用。

 

废物

  • 推行「倾物入海行动计划」,加强管制海上倾废作业,以阻吓违例人士倾物入海。
  • 沙岭禽畜废物堆肥厂启用。

 

执法行动

  • 设立首两间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专责改善污染管制措施,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并向居民提供服务。

 

1990 年
一般项目

  • 「粤港环境保护联络小组」在7月11日举行首次会议。

 

公众的环保意识

  • 新成立的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筹办第一届环保节。

 

空气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燃料限制)规例》,限制燃油的含硫量及黏度,显著改善大气所含的二氧化硫水平。

 

废物

  • 位于九龙湾的香港首个废物转运站正式启用。
  • 分期关闭荔枝角焚化炉及佐敦谷堆填区。

 

水质

  • 公布12月1日为后海湾及大鹏湾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 对《水污染管制条例》作重大修订,撤销对现有污水排放者的豁免条款,以及发表污水排放限制的技术备忘录。